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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更新持「疫苗通行證」進入法院大樓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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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因應政府最近公布在「疫苗通行證」加入「紅碼」及「黃碼」,司法機構今日(八月十二日)公布使用「疫苗通行證」進入各法院大樓的最新安排,以確保法庭在情況許可下能繼續安全地處理事務。

  由即日起,持「疫苗通行證」「紅碼」人士(即2019冠狀病毒病確診者)不得進入司法機構所有處所。持「黃碼」人士(即正接受醫學監察的抵港人士)若當日快速抗原測試結果為陽性或沒有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亦不應前往任何司法機構處所。

  其他持「黃碼」的法庭使用者可以進入各法院大樓,但前提是他們須遵從政府相關規定。司法機構特此提醒,他們在前往法院大樓前須先取得當日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他們亦須嚴格遵從司法機構處所的所有防疫措施,包括佩戴口罩(除非獲法官或司法人員准許除下口罩)和接受強制體溫檢測。

  由下星期一(八月十五日)起,任何出席法庭聆訊而持有「黃碼」的主要法庭使用者(註一),如須除下口罩發言(例如證人作供時),他們應在可行的情況下在聆訊前通知有關的法官或司法人員其持有「黃碼」的情況。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將作出適當指示,包括要求有關法庭使用者出示當日的快速抗原測試結果的圖像。相關法律代表(如有)亦應按情況協助其證人向法庭報告有關情況。 詳情見附件。

  現行要求出席有陪審團參與的法律程序的若干主要法庭使用者(註二)每天需進行快速抗原測試的安排將會繼續,以保障公眾健康。

註一:主要法庭使用者包括訴訟各方、法律團隊、證人和陪審員。

註二:該些主要法庭使用者包括陪審員、法律團隊和檢控人員。

其他公共衞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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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二○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起,除獲豁免人士外,所有人士必須根據政府「疫苗通行證」接種時間表接種疫苗並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才會獲准進入各法院大樓。以下類別人士將會繼續獲准豁免使用「疫苗通行證」:

(a)12歲以下的兒童;
(b)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的人士;
(c)當天必須到法院大樓辦理法庭事務的法庭程序與訟各方或證人;及
(d)事先獲得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准許出席聆訊的法律代表。

  司法機構會繼續使用由政府開發的「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在法院大樓的入口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該流動應用程式會掃描相關二維碼,並保存紀錄31天。法庭使用者到訪法院大樓處理法庭事務時,請預留時間接受查核。

  司法機構會繼續密切留意公共衞生情況,以適時採取適當措施。法庭使用者應參閱司法機構網頁(www.judiciary.hk),以取得最新資訊,亦應依從司法機構人員和保安人員的指示。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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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查詢,法庭使用者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以下熱線:

一般查詢:2869 0869
終審法院:2123 0123
高等法院:2523 2212
遺產承辦:2840 1683
競爭事務審裁處:2825 0426
區域法院:2845 5696
家事法庭:2840 1218
土地審裁處:2771 3034
勞資審裁處:2625 0020
小額錢債審裁處:2877 4068
裁判法院:2677 8373
淫褻物品審裁處:3916 6303
死因裁判法庭:3916 6204
 
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3時02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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