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康文署回應傳媒查詢
*********
  就傳媒查詢香港體育館不設駐場舞台監督職位,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發言人今日(八月十一日)作出以下回應:

  康文署轄下的表演場地例如香港文化中心、香港大會堂等設有舞台,並提供舞台設施和裝置,以支持文化藝術活動,因此這些表演場地安排駐場舞台監督執行日常舞台運作及提供舞台服務、監督舞台技工、與使用場地者溝通以解決技術問題和協助擬備及更新設施技術資料、舞台平面圖案、工作圖、器材及設施紀錄等工作。

  這些舞台監督並非擁有註冊工程師資格或負責審批舞台結構安全的人員。如租用人在這些表演場地的舞台加設大型構建物或機械裝置,仍然需要聘請「合資格專業人士」向署方證實所搭建的舞台和裝置是安全穩妥,與香港體育館的安排相類似。

  香港體育館本身是多用途場地,供租用人士舉辦體育活動、大型演唱會及其他節目,按其不同需要設計場地,並不設有舞台,所以香港體育館並沒有安排駐場舞台監督負責舞台設施管理。在體育館表演所用的整個舞台及其他裝置均由租用者設置。主辦機構需自行委聘「合資格專業人士」在工程完成後,以書面向署方證實所搭建、安裝的舞台搭建物及/或器材工程安全穩妥。
 
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