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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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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國務院根據行政長官李家超的提名和建議,今日(八月八日)公布任命區志光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香港特區國安委)秘書長,免去陳國基的香港特區國安委秘書長職務。

  對於區志光的任命,李家超表示:「區志光過去五年一直在保安局擔任副局長,擁有國家安全意識和熟悉國家安全事務,有能力勝任秘書長一職。他將帶領秘書處支援香港特區國安委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責。」
 
  《香港國安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香港特區國安委,負責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主要責任,並受中央人民政府監督和問責。香港特區國安委下設秘書處,由秘書長領導。

以下是區志光的簡歷:
 
  區志光現年六十歲。他二○一七至二○二二年間出任保安局副局長。
 
  區志光在一九八○年加入香港警務處任職警員,並於一九八六年獲委任為督察。他於二○○七年晉升總警司,二○一一年晉升警務處助理處長,二○一五年晉升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他曾任職警隊內多個不同部門,崗位包括人事及訓練處處長、刑事及保安處處長。
 
2022年8月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0時45分
即日新聞  

圖片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區志光。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區志光(左)今日(八月八日)在行政長官李家超(右)監誓下宣誓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