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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明日起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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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八月四日)表示,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暫定於十月八日及十五日在香港舉行,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由明日(八月五日)起報名參加。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病疫情的最新發展,公務員事務局可能會調整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安排,並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公布。申請人應留意最新公布。

  政府會在試場採取預防措施及社交距離措施,包括設置體溫監察站,所有考生和監考人員必須符合「疫苗通行證」的要求,並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及戴上口罩,以及擴闊考生座位之間距離等。考試可能會分多日舉行,以減少每日在試場的考生人數。

  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或居住的考生,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亦暫定於十二月十日在其他七個城市舉行,包括北京、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有關詳情將於本年稍後時間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內公布。現申請在香港應考的人士將不獲准再申請在香港以外地區應考。

  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應考慮參加此輪考試,以免當有關職位在下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前作招聘時,他們或未能符合資格申請。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測試不同等級的成績可由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其他訂明的公開考試中英語文科獲接納的等級成績替代(詳見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chi/cre.html)。不同的公務員職位有不同的中英語文能力要求,應徵者須留意有意投考的職位的有關要求。能力傾向測試沒有可替代的公開考試成績。

  此外,就所有由二○二二年七月一日起刊登的公務員職位招聘,所有申請人無論過往曾否參加由公務員事務局舉辦的《基本法》測試或在個別局/部門公務員職位(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招聘過程中安排的《基本法》測試,都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是一張設有中英文版本的選擇題形式試卷,全卷共20題,考生須於30分鐘內完成。考生如答對10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及格成績,有關成績可用於申請所有公務員職位。

  持有大學學位,或符合申請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或將於二○二二至二三學年獲取大學學位資格的人士,可申請參加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申請人可選擇在是次考試應考任何一張或多張綜合招聘考試試卷及/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試卷。

  有意參加考試的人士可由明日起,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chi/cre.html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或填寫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申請書(CSB31(7/2022))報考。該申請書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或從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人必須於八月十八日下午五時前(香港時間)遞交申請書。

  有關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更多詳情,將於明日起上載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chi/cre.html)。如有查詢,可致電2537 6429或電郵至csbcseu@csb.gov.hk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2022年8月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29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