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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就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的落實情況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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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八月二日)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就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建議的落實情況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委員:

  自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於二○一二年採納現時的報告機制以來,今日是我首次以法改會主席的身分,向此事務委員會提交年度報告,當中註明由法改會提出而尚未獲落實的建議的考慮和推行進度,目的是希望此事務委員會及立法會其他事務委員會或其成員可以向相關的決策局及部門就個別建議作出直接跟進。

  在簡介我們提交的討論文件之前,我希望簡單概述法改會的角色及職能,以及簡介政府日後就法改會建議落實情況向立法會匯報的方式。

法改會的背景

  法改會於一九八○年一月成立,是一個獨立於政府的非法定諮詢機構。法改會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人選包括學術界人士、法律執業者和其他社會賢達。其當然成員為律政司司長、即本人,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以及法律草擬專員。

法改會的職責

  法改會一直致力於提出令香港的法律更有效、更易於被市民理解和更切合社會需要的改革建議。法改會負責研究由律政司司長或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轉介的法律課題,以考慮是否有需要改革有關法律,並在合適的情況下提出改革建議。

法改會研究工作的模式

  法改會的研究工作一般循以下四個步驟進行︰

(一)首先,轉介法改會研究的課題,先由為此目的而成立的專責小組委員會作出深入討論。除了有關課題的專家及持份者外,相關決策局或部門的代表亦會被邀請加入小組委員會,務求令小組委員會能盡早適當地顧及有關的政策考慮;

(二)第二,法改會會就所研究課題的諮詢文件廣泛徵詢公眾意見;

(三)第三,在發表報告書前,法改會會審議小組委員會呈交的報告書的擬稿和當中的建議,過程以非公開的形式進行;

(四)最後,由法改會發表最後報告書。

  在報告書發表後,該報告書亦會隨即提交政府當局審議,而法改會就該課題的研究工作亦就此告一段落。

法改會報告書發表後的跟進工作

  法改會報告書提交政府後,將由負責決策局考慮是否和如果決定採納的話,如何落實法改會的建議。

  實際落實法改會建議的跟進工作,例如諮詢及立法,由當時相關的決策局全盤主導,亦由決策局向立法會相關的事務委員會作匯報,以便該委員會在有需要時直接與該決策局跟進。

  就負責決策局考慮法改會建議的進度及有關建議的落實結果而言,法改會可擔任的角色是受制於作為法律改革機構的權限,不能勒令政府以某特定方式處理我們的建議。

  儘管如此,為了利便日後可能因落實法改會的建議而展開的工作,我們會在兩方面做工夫:(一)在資源允許的情況下,會在最終的報告書加入法例草案或擬稿;(二)如情況有所需要,法改會秘書處的律師亦會向負責決策局提供協助,主要是解釋在已發表報告書內提出的建議內容背後的考慮因素和理據,詳細解釋作出有關建議的相關背景和目的。整個運作模式和相關配套是希望與負責決策局維持良好的合作和互動關係。

政府日後就法改會建議落實情況向立法會匯報的方式

  為了優化我們向立法會報告法改會的工作,以及令決策局更有效向立法會匯報相關的跟進工作,我們會進行優化匯報的方式。上屆政府經內部討論後決定,首先就法改會建議的實際落實情況,特別是一些詳細的回應,以後會由行政署負責從相關決策局收集資料後,向立法會所有議員發出相關資料文件,詳細講述法改會報告書的實際落實情況及政府當局的最新回應。而我本人作為法改會主席,當然會繼續向立法會此委員會報告,但我希望集中處理法改會本身工作的實況和過程。

  我們希望此安排會帶來以下好處,包括︰

(一)讓整體立法會議員可更有效地監察法改會建議的落實進度;
(二)理順政府各政策局和法改會的運作;
(三)使外界更清楚了解政府當局跟進法改會建議的責任;及
(四)讓法改會可集中資源履行其專責角色。

  同時,法改會網頁仍會上載法改會建議的最新落實情況,包括負責決策局就落實建議的回應,讓公眾瀏覽和知悉。

討論文件

  法改會今次提交此事務委員會的討論文件,列出法改會至今發表共70份報告書的落實進度。過去一年的較重大進展已詳述於我們提交的文件第4(a)至第4(c)段,包括為落實二○二一年十二月發表的《與仲裁結果有關的收費架構》報告書的條例草案已於今年六月獲立法會通過,在此我特別感謝議員在審議該條例所作的努力和支持。

結語

  最後,本人衷心感謝事務委員會以及立法會所有議員一直對法改會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2022年8月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3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