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強烈反對歐洲聯盟委員會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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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今日(七月二十九日)強烈反對歐洲聯盟委員會(歐盟)發言人就公民及政治權利所發出的聲明。

  特區政府發言人説:「我們強烈反對歐盟有關香港實施《香港國安法》和香港一般狀況的無端批評和不實評論。」

  「我們必須強調,制定《香港國安法》是為了讓香港居民重新享有於二○一九年六月至二○二○年年初的黑暴期間不能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香港國安法》確實達到預定效果,並迅速和有效地恢復穩定和安全。這是於香港生活的人和於香港經營的商戶的親身經歷,無可爭議。他們對香港繼續作為開放、安全、有活力而友善營商的都會感到釋懷和高興。」

  「頒布《香港國安法》符合國際上維護國家安全的做法。歐盟以雙重標準故意詆譭,作出毫無根據的指控,着實令人訝異。」

  「《香港國安法》第四條清晰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而《香港國安法》第五條明確訂明就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採取執法行動時,必須堅持法治原則。香港執法部門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關的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就《香港國安法》和其他法律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或背景無關。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是違反法治精神的說法。」

  「特區政府一直堅定不移維護法治和司法獨立,並以此奠下香港成功作為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的基石。香港的司法獨立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依然穩如磐石。司法獨立受憲制保障,《基本法》第二條、第十九條及第八十五條訂明,香港特區享有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自香港回歸祖國以來,特區政府一直堅定維護受到《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的新聞、言論、集會和結社自由。」

  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

  特區政府再次敦促歐盟停止借香港事務干預國家內政。



2022年7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