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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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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獲行政長官轉授權力,委任兩位新成員加入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委員團),並再度委任兩位現任召集人及十一位現任成員。
 
  有關委任是根據《財務匯報局條例》(第588章)作出,名單如下:
 
新成員,任期三年(二○二二年七月十六日至二○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李志軒
邱梓淳
 
再度獲委任的現任召集人及成員,任期三年(二○二二年七月十六日至二○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Ian Peter Farrar(召集人)
黃劍文(召集人)
鄭炳熙
房惠玲
邱年榮
劉國雄
羅志聰
巫麗蘭教授
Simon John Riley
Patrick Antonio Rozario
蘇虹
James Gary Stevenson
鄧耀聰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七月十五日)說:「財務匯報局是本港上市公司企業管治的重要規管機構,其中一個法定職能是就上市實體的財務報告沒有遵從有關法律、會計及其他監管規定展開查訊。」
 
  「委員團是按《財務匯報局條例》成立的法定組織,對財務匯報局履行其關於查訊的法定職能不可或缺。各成員擁有豐富經驗和專業知識,將為委員團的工作帶來裨益。」
 
  許正宇補充說:「我們亦藉此機會,衷心感謝兩位即將卸任的召集人及三位即將卸任的成員在過去數年對委員團作出寶貴貢獻。」
 
  當遇有需要查訊的案件,財務匯報局可從委員團委任一名召集人及四名或以上的成員組成財務匯報檢討委員會,就有關上市實體不遵從規定的事宜,進行查訊。委員會會將有關個案的查訊報告提交財務匯報局,由該局進行審議,並按情況採取跟進行動。
 
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