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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致力打擊以冰鮮或冷藏肉冒充新鮮肉出售情況(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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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一直致力打擊以冰鮮或冷藏肉冒充新鮮肉出售的情況,今日(七月十四日)於西貢區向懷疑以冰鮮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一間持牌新鮮糧食店及一間無牌經營新鮮糧食店採取突擊行動。

  行動中,食環署人員在將軍澳唐明街上述兩間處所共檢獲約1 135公斤懷疑冰鮮肉,已即時封存作進一步調查,並已抽取樣本作防腐劑檢測,如有足夠證據將提出檢控。該持牌新鮮糧食店的持牌人涉嫌把冰鮮肉作新鮮肉陳列及出售,違反持牌條件,食環署正展開程序取消其新鮮糧食店的牌照。食環署人員亦就涉嫌無牌經營新鮮糧食店向另一處所東主提出檢控。

  此外,食環署人員就食物業處所不潔向該持牌新鮮糧食店負責人提出一宗檢控,並就未能提供送貨單供查核而違反相關持牌條件向該負責人發出口頭警告。

  食環署發言人說:「以冰鮮或冷藏肉冒充新鮮肉出售,除了違反持牌條件,更會引發食物安全問題,而這種牟取暴利的經營方式亦會對其他遵從規定的店鋪造成不公。」

  發言人補充:「任何人士未有批簽而售賣冰鮮或冷藏肉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食環署會定期巡查持牌新鮮糧食店和街市肉檔,也會積極處理接獲的投訴。如發現有異常情況,食環署會即時作出調查及採取執法行動。此外,食環署亦會不時主動偵查懷疑違規個案,也會按需要進行突擊巡查及執法行動。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並就違反相關持牌條件或街市租約條款作出跟進。違反相關持牌條件的新鮮糧食店可能被取消牌照,而違反街市租約的肉檔租戶則可能被終止租約。」

  另外,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任何人經營涉及出售新鮮、冷凍或冷藏牛肉、羊肉、豬肉、爬蟲、魚或家禽的食物業,必須領有食環署發出的新鮮糧食店牌照。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持續違例者則每天另加罰款九百元。

  ​發言人強調,食環署十分關注冰鮮或冷藏肉冒充新鮮肉出售的情況,會致力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打擊有關店鋪違規行為。
 
2022年7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38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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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七月十四日)於西貢區向懷疑以冰鮮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一間持牌新鮮糧食店及一間無牌經營新鮮糧食店採取突擊行動。圖示食環署人員在行動中檢獲的部分肉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