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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副司長的角色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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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狄志遠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本屆政府設立的三名副司長的角色及責任,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三名司長(即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及律政司司長)與其副司長的具體分工及職責分別為何;
 
(二)鑑於政務司副司長及財政司副司長會協助其司長督導轄下的政策局,有關分工的詳情為何;
 
(三)鑑於政府表示,設立副司長職位是為了強化政府頂層的協調能力,三名副司長如何發揮其協調各政府部門的角色,包括會否就不同的跨部門工作成立小組;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三名副司長之間如何協調;及

(五)鑑於行政長官在其競選政綱中承諾,會在新一屆政府上任首一百天內就指定工作訂立目標及關鍵績效指標,行政長官會否委派三名副司長進行指定工作,並就該等工作訂立目標及指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現就狄志遠議員的提問答覆如下:

(一)及(二)政務司司長協助行政長官,督導九個隸屬司長其下的政策局的工作,並在確保政府政策制訂和實施的協調上擔任重要角色。政務司司長亦主理行政長官的政策議程中的指定優先處理項目,加強與立法會緊密而有效的工作關係,並擬定政府立法議程的時間表。此外,政務司司長亦執行法例賦予他的法定職能,包括處理上訴以及關於某些公共機構的運作等。

  政務司副司長主要的工作,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四類:(i)協助政務司司長督導和協調屬下九個政策局的日常工作;(ii)協助政務司司長審議政策局向司長呈交的提案;(iii)按行政長官和政務司司長的指示,統籌跨部門性質的專項工作。就此而言,政府於二○二二年七月六日宣布成立的「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便是由政務司副司長帶領,協調不同政策局及部門進行提升香港整體環境衞生和市容的工作;及(iv)分擔司長出席公眾活動和主持會議的工作。

  財政司司長的主要職責是協助行政長官督導財經、金融、經濟、貿易、發展、房屋、運輸、物流、創新科技及工業範疇內政策的制訂和實施,並在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協助下管理外匯基金。此外,財政司司長負責編製《政府財政預算案》,並根據《公共財政條例》,每年向立法會提交政府的收支預算。財政司司長在每年發表的《財政預算案》演辭中,提出財政預算建議,並動議通過《撥款條例草案》,使預算案中各項開支建議具有法律效力。
 
  財政司副司長會協調和推動六個隸屬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的政策局工作。這些工作的涵蓋面非常廣泛,涉及土地房屋、運輸物流、金融經濟、創科和工業等多個領域。財政司副司長預期未來的工作重點,特別是在本屆政府的較早期階段會較多聚焦在空間規劃、土地供應和房屋興建幾大方面。財政司副司長亦會參與下一個財政年度《財政預算案》的制訂工作,而在其他範疇,他會按財政司司長的指示和現實情況的需要,適當地分擔有關的工作。
 
  律政司司長主管律政司,負責監督旗下六名法律專員,分別掌管民事法律、憲制及政策事務、國際法律、法律草擬、刑事檢控及危害國家安全刑事案件的檢控工作和其他相關法律工作。律政司副司長會分擔律政司司長的繁重工作,相關分工及職責會視乎律政司實際運作需要而定,初步的主要職責為協助統籌及規劃四方面的法律工作,包括(i)加強法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方面的教育;(ii)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法律交流和協作;(iii)推動本港法律科技發展;及(iv)配合香港在國家發展大局中的多方面專業領域發展,吸納及培育所需的法律人才。

(三)政府於二○二二年七月六日宣布成立四個由司級官員帶領的工作組,其中,政務司副司長會率先領導「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帶領多個政策局及部門提升香港整體環境衞生和市容,透過廣泛的社區參與建設整潔宜居的環境。工作組已於七月十二日召開首次會議,第一階段的工作是統籌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清潔大行動,結合政府部門、社會各界的力量,特別是即將在十八區成立的「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的義工網絡,清理全港各區的衞生黑點。隨後在今年十月,工作組會總結第一階段的經驗,督導相關政策局和部門制定持續的行動計劃、績效指標,以及評估措施成效的制度。工作組同時會開展推動改善市容的工作,例如美化公共空間、改善街道設施、優化園林建築,以及街道景觀等。

  財政司副司長則會主持跨部門「公營房屋項目行動工作組」(「行動工作組」)。「行動工作組」負責督導公營房屋興建項目,工作範圍包括監察預留作公營房屋項目的用地是否可準時交付;探討各項加快建造及入伙的措施;制訂及更新公營房屋新供應的預測;考慮及解決各項影響準時完成公營房屋項目的跨政策局或跨部門問題,並會探討及制訂措施增加公營房屋的供應。「行動工作組」已於七月十二日召開首次會議,並會按行政長官的明確要求,在本屆政府上任後一百日內將具體的建議提交予行政長官,包括提出各項有助加快興建公營房屋的工作建議,從而提升及加快公營房屋的整體供應,讓市民安居樂業。

(四)政務司副司長、財政司副司長和律政司副司長會分別協助處理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和律政司司長轄下的政策事宜,權責清晰。

(五)行政長官在二○二二年七月六日的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會提到已要求各局長在其政策範圍,就指定項目定下指標,以了解項目進度。各局長會於八月向行政長官辦公室呈交指標。

  如前述,政務司副司長負責的「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的目標是在七月開始的第一階段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清潔大行動,然後在今年十月督導相關政策局和部門制定持續的行動計劃、績效指標,以及評估措施成效的制度,並同時開展推動改善市容的工作。

  至於財政司副司長主持的「行動工作組」,如前述,會按行政長官的明確要求,在本屆政府上任後一百日內將具體的建議提交予行政長官,包括提出各項有助加快興建公營房屋的工作建議,從而提升及加快公營房屋的整體供應,讓市民安居樂業。
 
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