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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資助出售房屋的單位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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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十三日)立法會會議上梁文廣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的書面回覆:

問題:

  政府由今年年初起,在住宅用地的賣地條款中,加入最低單位實用面積為26平方米(即約280平方呎)的要求(該要求),並會將該要求推展至所有政府賣地項目、鐵路物業發展項目、市區重建局項目,以及由私人發展商進行的發展和重建項目。然而,該要求仍未適用於資助出售房屋項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計劃將該要求推展至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綠表置居計劃等資助出售房屋的新項目;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本財政年度及未來三個財政年度,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轄下將落成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總數,以及當中單位面積少於280平方呎的單位數目及百分比為何;及

(三)本財政年度及未來三個財政年度,房委會轄下將落成的居屋單位當中,有多少個類似啟德啟欣苑的細單位(即面積介乎186至189平方呎的單位)?

答覆:

主席:

  就梁文廣議員的提問,現綜合回覆如下:

  為迎合不同人數的家庭的需要,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興建的居者有其屋(居屋)單位有不同的面積,一般來說,實用面積介乎大約270至450平方呎。視乎個別地盤的環境因素,例如位置、地形等,房委會亦會考慮設計一些較小或較大的單位,以達至地盡其用。

  根據二○二二年三月的預測,在二○二二/二三至二○二五/二六年四個財政年度,房委會的居屋單位總落成量合共約24 500個單位,當中大部分單位屬乙類單位(供二至三人居住)、丙類單位(供三至四人居住)和丁類單位(供四至五人居住),另有約350個(佔總落成量約百分之一)甲類單位(供一至二人居住)。由於這些單位仍在設計或興建中,故最終的實用面積仍未確定,但預計上述甲類單位的實用面積會低於280呎。這包括320個位於啟欣苑而實用面積介乎約186至189平方呎的單位,以及30個位於同區另一較後期落成的項目而實用面積相若的單位。

  「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方面,由於房委會仍未釐訂未來數年哪些公屋單位將用作「綠置居」出售,故未有實用面積少於280平方呎或介乎186至189平方呎的單位總數及百分比。
 
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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