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完善法定最低工資制度」議員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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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七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就「完善法定最低工資制度」議員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我再次感謝提出今次議案的郭偉强議員、提出修正案的顏汶羽議員,以及就議案發言的一共18位議員。我就剛才議員提出的意見及建議作出以下綜合回應。

  正如我在開場發言指出,法定最低工資的制訂是經過社會多年討論、醞釀和三方協商,是保障勞工權益的重要里程碑。法定最低工資的政策目標是訂立工資下限,防止基層僱員的工資過低,同時避免嚴重損害香港勞工市場的靈活性、經濟發展和競爭力,以免低薪職位流失。

  有關競爭力的議題,剛才議員也有討論。相信大家都留意到,過去多年,由國際組織發出關於競爭力的權威報告,香港多年來均名列前茅,所以由此可見法定最低工資的制訂並無削弱香港的競爭力。

工資增長

  法定最低工資實施及經過四次調升後,基層僱員的就業收入得到顯著改善。在二○二二年二月至四月,就低薪即最低十等分組別全職僱員而言,他們的平均每月就業收入較法定最低工資實施前的水平,累計上升74.2%,扣除通脹後的實質升幅為26.2%。

法定最低工資的涵蓋人數

  有議員提及根據政府統計處的「二零二一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只有14 300名僱員賺取每小時37.5元的法定最低工資,佔香港僱員總人數0.5%。我想指出,綜合法定最低工資實施以來的經驗,每當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有所上升,僱主為了保持職級之間的薪酬差距,往往會提升一些本來已賺取高於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僱員的工資,因此受惠於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僱員人數,其實比賺取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僱員的人數為多。

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與通脹

  有議員提及法定最低工資的增長幅度落後於通脹。其實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二○一一年五月實施時的每小時28元,經過四次調升至二○一九年五月的每小時37.5元,累計升幅為33.9%。同一期間,整體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上升幅度為29.9%。換言之,該段期間法定最低工資的累計升幅高於通脹,足以維持二○一一年訂立首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時的購買力。

  由於二○一九年五月至二○二二年五月期間消費物價指數有所上升,現行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購買力難免相對於二○一九年五月生效時略低。最低工資委員會現正進行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檢討會參考「一系列指標」,包括整體經濟狀況、勞工市場情況、競爭力,以及社會共融。通脹是委員會會考慮的其中一個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

法定最低工資與「生活工資」

  有議員關注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是否可以維持僱員的基本生活,並建議在釐訂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時考慮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從而達至「生活工資」的水平。正如我剛才所述,法定最低工資制度的政策目標是設定工資下限,以防止工資過低,在概念上有別於「生活工資」。政府目前並無計劃改變法定最低工資的政策目標,或在最低工資以外另外設立法定的「生活工資」。

  有議員提及最低工資或許是造成在職貧窮的原因之一。在此我需要重申:法定最低工資制度設定工資下限是要防止工資過低,而企業會因應營運及市場等情況給予僱員高於法定最低工資的薪酬,因此法定最低工資不會導致在職貧窮的情況。事實上,以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受聘的員工僅佔全港僱員總人數的0.5%。法定最低工資雖然有助提升低薪僱員的就業收入,然而並非是解決在職貧窮的唯一途徑。政府已透過不同的針對性措施,改善基層家庭和低薪僱員的收入。這些措施包括在二○一八年四月推出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在過往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基礎上實施多項改善措施,包括放寬申請資格、兩度大幅增加津貼金額及容許住戶成員合併工時以提出申請等,讓更多合資格住戶獲發津貼,鼓勵自力更生。

  此外,為加強保障受僱於政府服務承辦商的非技術僱員,政府自二○一九年四月起推行多項針對性措施,包括於新招標以僱用非技術僱員為主的政府服務合約評審書內,增加技術評分水平及工資水平在技術評分中所佔的比重,以及要求承辦商為僱員提供合約酬金等。政府在二○二○年底就上述改善措施完成檢討,顯示有關政府服務合約內承諾的工資已增加24%。

  有議員提及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應高於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標準。綜援計劃為因年老、患病、殘疾、失業和低收入等在經濟上無法自給自足的人士提供安全網,協助他們應付基本生活需要。因此,綜援計劃與最低工資政策目標不同,兩者不可以作出比較。

  我也留意到,有議員關心制訂法定最低工資會否影響香港的通脹。事實上,香港的通脹受多項經濟因素影響,包括宏觀經濟周期、國際商品價格、匯率及本地不同成本因素等,而法定最低工資的實施和調升只是其中一項因素。事實上,環顧過去,整體通脹自法定最低工資實施以來大致溫和,過往四次調升法定最低工資水平並未對整體通脹構成明顯壓力。

殘疾僱員特別安排

  我亦留意到有議員提出,擔心制訂法定最低工資後,有部分工作能力受損的人士可能被迫退出勞動市場。在此,我想指出,根據《最低工資條例》(第608章)(《條例》),殘疾僱員與健全僱員同樣獲得法定最低工資的保障。《條例》並提供特別安排,讓殘疾僱員可以選擇進行生產能力評估,釐定他們應獲得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薪酬,抑或收取按生產能力釐定的工資,從而平衡殘疾僱員的工資保障和就業機會。

法定最低工資與勞動市場

  我留意到有議員提出,訂立法定最低工資後會否令香港的勞動市場變得零散化。我想指出,根據過往收入及工時調查結果顯示,兼職僱員的聘用大多受經濟或疫情影響,勞動市場並沒有因法定最低工資的實施而出現零散化的現象。

完善法定最低工資的調整機制

  主席,有議員要求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調整機制,並應每年檢討一次最低工資,即「一年一檢」,亦建議設定方程式調整最低工資水平,例如與時薪中位數、勞動人口覆蓋率或通脹掛鉤等。另一方面,我亦留意到,有議員認為工資水平應由市場調節,而現時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已能夠保障低薪僱員的收入,因此無須改變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調整機制。

  根據《最低工資條例》,委員會須應行政長官的要求,至少每兩年一次作出報告。《條例》並無禁止行政長官要求委員會「一年一檢」。然而,正如有議員提出,按現行的機制,檢討過程中所需的研究、分析及諮詢等工作,只能夠在每兩年檢討一次的框架下完成。如果我們要「一年一檢」,便需要大量壓縮研究、分析及諮詢過程,又或改為以譬如方程式的方式調整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前者即壓縮程序、分析及研究屬現行框架下的技術性修訂,而後者即純粹以方程式的形式制訂則需大幅修改《條例》,推倒現行的框架,並重新塑造社會共識。

結語

  社會上對法定最低工資的檢討周期存在不同意見。由於委員會的檢討工作正在進行中,目前的首要工作是按照《條例》規定,由委員會全面考慮相關因素,就法定最低工資的建議水平達至一致共識。待委員會完成目前正在如火如荼進行的檢討及提交報告後,勞工及福利局會在適當時候認真探討法定最低工資的檢討周期和方式是否需要調整。

  主席,我再次感謝議員提出的意見及建議。我謹此陳辭。



2022年7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