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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22年鄉郊代表選舉(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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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七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22年鄉郊代表選舉(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現在提出修正案,修正《條例草案》(《2022年鄉郊代表選舉(修訂)條例草案》)第1條及8條。法案委員會亦對有關修正案表示支持。

  首先,修正案修訂《條例草案》生效日期的安排,令《條例草案》第1(4)條所指的《條例草案》第3部及第5部第3分部,自《條例草案》於憲報刊登當日起實施,取代自民政事務局局長以憲報公告指定的日期起實施的安排。鑑於民政事務局局長已在政府架構重組後更名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修正案旨在刪去有關過時的提述。

  另外,我們亦因應法案委員會及法律顧問的意見而提出修正案,以修訂擬新增的第36C(1)條中的中文用詞。在《鄉郊代表選舉條例》若干現行條文及擬議條文中,「holding office」一語和「hold office」一語的中文對應詞為「擔任」,然而,在《條例草案》第8條下擬議新訂的《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36C(1)條中,「holding office」一語的中文對應詞為「就任」。法案委員會委員支持為求一致起見,擬議新增的第36C(1)條所採用「擔任」一詞作為「holding office」的中文對應詞。

  主席,上述的修訂皆為技術性的修正,並不會影響《條例草案》的任何內容或政策原意。我們已向法案委員會介紹上述修訂,並獲得法案委員會委員的支持。我懇請委員支持這些修正案。多謝主席。

  我謹此陳辭。
 
2022年7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