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十四題: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的清潔工人
*********************
  以下是今日(七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周浩鼎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的答覆︰
 
問題:
 
  據悉,現時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直接聘用的二級工人與該署透過外判服務承辦商(承辦商)聘用的清潔工人在薪酬上有差距,導致同工不同酬。關於食環署轄下的清潔工人,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食環署現時共聘用了多少名二級工人,以及他們的起薪點、頂薪點及平均每周工時為何;
 
(二)第(一)項所述的二級工人當中,負責(i)公眾地方及(ii)政府處所的清潔服務的人數分別為何,並按他們服務地點所屬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三)食環署現時轄下共有多少份尚未到期的外判清潔服務合約(合約),並按涉及服務地點所屬的區議會分區列出每份合約的以下詳情:(i)承辦商名稱、(ii)服務的地點/處所及職責、(iii)合約價值、(iv)員工數目、(v)工資總額、(vi)清潔工人薪酬水平及(vii)平均每周工時;
 
(四)鑑於據悉上述同工不同酬情況嚴重,政府會否採取措施,要求承辦商提高其清潔工人的薪酬水平,以收窄其與食環署二級工人的起薪點薪酬水平的差距;
 
(五)食環署在採購合約時,會否加重合約下「清潔工人待遇」這項因素的考慮比重;及
 
(六)因應疫情嚴峻時前線清潔工人的工作量大增,政府會如何按機制要求承辦商增聘清潔工人,以應付額外服務需求?
 
答覆:
 
主席:
 
  就周浩鼎議員的提問,經諮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後,我現回覆如下:
 
(一)截至二○二二年六月一日,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共聘用2 656名二級工人,負責公眾地方及其轄下處所的潔淨、防治蟲鼠、處置遺體、墳場及火葬場等工作。現時政府二級工人的起薪點為第一標準薪級表第0點(月薪13,730元),頂薪點則為第一標準薪級表第8點(月薪16,175元)。根據聘用條款,二級工人每週工作時數為45小時,特殊情況下需超時工作。
 
(二)由食環署聘用並負責於公眾地方及其轄下處所(包括垃圾收集站、公廁、公眾街市、車房、墳場及火葬場等)提供清潔服務的二級工人人數共1 928名,按服務地點所屬區議會分區表列於附件一。
 
(三)截至二○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食環署尚未到期的外判清潔服務合約共120份。有關清潔服務合約的承辦商名稱、服務的地點/處所及職責、合約價值及合約所訂明的職位數目按區議會分區劃分載於附件二。該等合約所訂明的外判清潔工人工資下限平均為每月13,530元。由於個別服務合約所訂明的清潔工人每月工資是承辦商在投標時承諾給予清潔工人的薪酬下限,屬商業資料,因此食環署未能提供個別合約的工資總額及清潔工人薪酬水平。此外,食環署的外判清潔服務合約以成效為本,承辦商須按實際運作情況,調整人手(包括聘用額外人手,聘請兼職員工等)及工作時數安排,以履行合約的要求,食環署並無備存個別服務合約下清潔工人的平均每周工時資料。
 
(四)及(五)政府部門在採購外判承辦商服務時,須遵從政府的採購政策。政府於二○一九年四月一日起實施一系列措施以加強保障外判非技術員工的待遇和權益。食環署已隨即在相關外判服務合約的招標文件中,加入/修訂相關條款,包括把招標評分制度的技術評分(包括就工人待遇、投標者建議的執行計劃、以往在執行食環署服務合約的表現及對相關服務的經驗及認證等因素的評分)比重增至50%;把技術評分中工人待遇所佔的比重增至25%;規定相關員工在受僱滿12個月並在合約屆滿或終止聘任時可享有6%合約酬金;受僱滿一個月可享有法定假日薪酬,以及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信號懸掛時工作可獲額外工資至少50%等。
 
  在有關措施納入食環署外判服務合約的招標文件後,承辦商非技術員工在薪酬水平及其他勞工福利有明顯的改善。二○二二年五月底尚未到期的外判清潔服務合約所訂明的清潔工人工資下限平均每月為13,530元,較改善措施實施前生效的合約所訂明的平均工資下限(二○一八年年底為9,089元),大幅增加接近五成。
 
(六)為應對因疫情而增加的潔淨服務需求,食環署按實際需要,要求承辦商在現有的服務合約下適當調配資源,在個別指定的時間及地方進行潔淨服務,並須確保有足夠人手應付工作。另一方面,食環署亦透過額外增撥資源,更改現行潔淨服務合約,增加合約內的指定服務要求及規定,並會要求承辦商增聘人手,加強潔淨工作,包括清洗街道、清理後巷、清理棄置垃圾、清潔公廁及垃圾收集等。
 
  此外,食環署會密切留意服務需要,適時考慮聘用額外的承辦商加強潔淨服務。在採購服務合約的過程中,食環署會確保承辦商聘用足夠的人手,亦會按上文所述,採取加強保障外判非技術員工待遇的措施。
 
2022年7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52分
即日新聞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