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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二題:公共屋邨互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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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六日)立法會會議上陳學鋒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房屋委員會在轄下公共屋邨成立的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邨管諮委會)由公共屋邨所屬選區區議員、房屋署代表及屋邨互助委員會(互委會)代表等成員組成,其職能是加強監督及評核公共屋邨服務承辦商(承辦商)的工作。另一方面,據報互委會於本年內會陸續解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互委會代表公共屋邨居民在邨管諮委會就監察屋邨的外判物業管理、清潔及保安工作表達意見,互委會在解散後,邨管諮委會有何途徑收集居民的意見;
 
(二)鑑於邨管諮委會的職能包括批授或續訂服務合約及評核承辦商的工作表現,房屋署由明年起會否在甄選承辦商前聽取居民的意見,例如直接邀請居民代表參與甄選過程;若會,詳情及推行時間表為何;及
 
(三)鑑於據悉全港有超過1 600個互委會,房屋署會如何運用互委會解散後的會址(例如會否改建為居民康樂室),以及有關計劃的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陳學鋒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根據前民政事務局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的通知,所有互助委員會(互委會)須於二○二三年一月一日之前解散。由於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邨管諮委會)大部分成員均由互委會的代表出任,因此邨管諮委會的運作亦會與民政事務局終止互委會計劃的時限同步至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終止。
 
  互委會解散後,房委會會擴闊與居民的溝通渠道,透過傳統和電子方式直接收集租戶的意見。例如,房委會會在住宅地下大堂擺放意見箱、在通告上展示二維碼和超連結,以及擴大「房署資訊通」流動應用程式的使用範圍。租戶亦可繼續親身前往屋邨辦事處,以及經電話熱線和電郵,與房屋署職員交流屋邨管理事務及服務承辦商工作表現方面的意見。此外,房委會會透過多種方式宣傳其工作,包括每年五月和十一月出版的《屋邨通訊》、通告、設於屋邨辦事處的意見箱、社交媒體平台(包括Facebook、Instagram和YouTube頻道)等。
 
  就監察及評核服務承辦商的工作表現,房委會現時已建立一套嚴謹的評核機制,當中包括職員評分及定期進行「屋邨服務及例行維修承辦商工作表現統計訪問」(「統計訪問」)以收集租戶的意見等,互委會的評分只佔其中一部分。日後房委會會從樣本規模方面着手,增加「統計訪問」的次數,藉此收集更多租戶對屋邨服務承辦商(包括屋邨的物業服務公司、工程承辦商、潔淨及護衞服務承辦商)工作表現的意見,提升屋邨管理服務水平。房委會在批授或續訂服務合約時,亦會根據現行評審機制,審核所有服務承辦商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服務水平,以揀選合適的服務承辦商。
 
  現時,房委會轄下合共約有1 100個互委會辦事處。房委會會就這些辦事處的未來用途進行可行性研究,包括考慮是否符合《建築物條例》及相關規例、土地用途規限、規劃限制、環境因素及居民意見等。如技術可行,房委會會優先把它們改建為住宅用途。此外,由於預計各屋邨將需要額外空間處理可回收的物料,以支持落實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計劃,故此房委會亦會考慮把它們改作設施房。如有團體╱機構有意租用回收後的互委會辦事處作福利或其他用途,房委會會因應相關法例及規定、技術可行性及有關屋邨的實際情況,按既定機制處理有關申請。
 
 
2022年7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