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展開公眾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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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日(七月五日)公布,就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條例》),以賦權執行當局代未能符合《條例》要求的舊式綜合用途及住用建築物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下稱代辦工程),並向他們收回有關費用的建議,展開為期10星期的公眾諮詢。
   
  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一直十分關心舊樓的消防安全隱患,這與社會大眾的立場是一致的。提升樓宇,特別是舊式樓宇的消防安全水平,為住戶和市民提供更佳的保障,是政府、立法會和社會大眾的共同目標,這亦是訂立《條例》的初衷。」
   
  「政府一直積極向舊式樓宇業主提供不同方面的支援,以協助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但部分業主,仍可能因缺乏籌組能力,在遵從《條例》的要求方面會遇到一定困難。因此,政府認同可以借鑑屋宇署進行樓宇安全工作的經驗及《建築物條例》(第123章)下類似的機制,完善目前的法律框架並修訂《條例》,以賦權執行當局(即消防處和屋宇署)代未能符合《條例》要求的目標樓宇業主進行代辦工程,以提升舊式樓宇的防火保障,並在代辦工程完成後向業主收回有關費用。」
   
  發言人續表示:「同時,政府亦希望藉這機會提出其他建議措施,令業主有更大誘因承擔自己作為業主的責任,盡快遵從《條例》的要求,以期進一步推動《條例》的實施。」
   
  維修和妥善保養私人樓宇,包括進行所需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是業主的責任。政府的目標是透過不同方面的措施和支援,協助業主遵從《條例》的要求。在推進上述完善《條例》工作的同時,政府會一如以往以多管齊下的方式繼續提升舊樓的消防安全,務求為市民締造一個安全的居住環境。
   
  諮詢文件已上載至保安局網站(www.sb.gov.hk/chi/special/fsbab/index.html)。市民可於九月十三日或之前透過郵遞(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東翼九樓保安局)、傳真(2868 9159)或電郵(fsbab_consultation@sb.gov.hk)提交意見。



2022年7月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