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持續進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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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毓偉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答覆:

問題:

  財政司司長在本年二月發表的《財政預算案》中表示,會增加持續進修基金(基金)的資助上限至每人25,000元,並撤銷年齡上限,令更多市民受惠。然而,有意見指出,基金課程的審批程序及要求多年未變,而所涵蓋的課程仍以在本地面授的課程為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有培訓機構反映,現時基金課程的註冊申請手續冗長,有關課程需先通過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以上載到資歷名冊,再由該局評核有關課程是否符合資格,成為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政府會否考慮簡化有關程序;

(二)鑑於現時基金的合資格網上課程,並未涵蓋不設實時授課的網上遙距課程,政府會否考慮把該等課程納入基金的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及

(三)會否考慮把非本地授課的課程(例如在內地舉辦的課程)納入基金的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以便利在內地生活及有意北上進修的港人持續進修?

答覆:

主席:

  持續進修基金(基金)為有志進修的成年人提供持續進修和培訓資助,以配合日趨全球化和香港轉型為知識型經濟的發展。現時基金下共提供由約300間本地培訓機構開辦的超過10 000項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基金課程)。就議員的提問,我回覆如下:

(一)申請登記成為基金課程,必須通過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局)或九間可自我評審的大專院校的專業評審,以及基金當局的評核。前者是要確保課程在內容、師資、教學方法、評核方法等方面符合基金課程的質素要求;後者則是確保符合基金對課程實踐的要求,包括培訓機構過往的教學經驗、導師及負責人名單及資歷、班別安排、成功修畢課程的評核方法或基準試、教學場地的消防及保險證明等。兩者相輔相成,目的均為保障學員的最佳利益。在這個大前提下,基金當局於二○一九年四月一日實施一系列優化措施,簡化課程評核程序及縮短處理時間。評審局亦提供便利措施,容許培訓機構選擇合併其課程的資歷架構評審及登記基金課程評核的申請,以進一步縮短登記基金課程的處理時間。

(二)為配合科技發展及進修模式的轉變,基金對合資格網上課程的運作制訂要求,以確保在為市民提供更多元化進修途徑的同時,能有效監管課程及教學質素。基金當局經諮詢業界後,於二○二一年十月將合資格網上課程納入基金;視乎課程類別,容許課程總時數中最多至75%以網上形式教學。基金當局會密切留意相關課程的實施情況,並適時檢討。

(三)基金現時不涵蓋非本地進行的課程。非本地培訓機構可考慮與本地機構合作開辦本地課程,並在資歷名冊上登記後申請在基金下登記。它們亦可與評審局商討為其非本地進行的課程安排評審,以證明課程具備質素。基金當局會按評審結果、學員需要、監察安排及其他因素,探討擴闊基金課程範疇的可行性,以期增加本港居民持續進修的選擇。



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