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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繼續向違反防疫規例的酒吧/酒館及其他餐飲處所嚴厲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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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言人今日(六月二十日)表示,食環署與警方自六月十七日至今日凌晨繼續透過各自巡查及聯合行動到各區的酒吧/酒館、其他餐飲處所及若干其他處所向違反防疫規例的負責人、員工及顧客採取嚴厲執法行動。發言人重申,因應近期疫情有反彈跡象,若干酒吧/酒館及其他餐飲處所出現多宗感染個案,當中可能涉及部分處所負責人及顧客沒有遵從防疫規例及限制,執法部門會持續積極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政府敦促處所負責人及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發言人提醒有關人士切勿鬆懈,必須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及《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等規定及指示,當中包括有關顧客快速抗原測試的最新規定,以減低社區傳播風險。
   
  發言人說:「緊接五月十九日酒吧/酒館重開後的三個周末(即五月二十一日至六月四日),有六間酒吧出現群組感染個案,至今其第一代傳播已涉及合共368位人士。」
   
  發言人續說:「在六月十六日上午五時起,酒吧/酒館等處所的顧客在進入前必須出示過去24小時內進行快速抗原測試所得的陰性結果證明。政府希望大家理解,現時市面上快速抗原檢測測試棒貨源充足,而且價格相對低廉,市民亦已習慣使用快速抗原檢測。市民在前往酒吧/酒館等處所前在家中進行快速抗原檢測,應沒有太大困難,並可為人為己在安心的環境中消遣。」
 
  過去三日(六月十七日至六月十九日),食環署及警方的執法數字如下:
 
 
 
巡查 向處所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 向顧客/員工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
酒吧/酒館 189 16 76(包括涉嫌沒有符合有關快速抗原測試規定的六名顧客及20名員工)
其他餐飲處所 1 423 11 52(包括涉嫌沒有符合有關快速抗原測試規定的11名員工)
 
  此外,食環署及警方已要求相關處所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違規處所須於執法人員發現違規情況後的翌日起,在下午六時正至翌日上午四時五十九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並不得安排多於二人同坐一桌,為期三、七或14天不等或關閉處所七天或14天。有關個案數字詳列如下:
 
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或關閉處所 酒吧/酒館 其他餐飲處所
沒有晚市堂食及只限二人一桌三天 2 1
沒有晚市堂食及只限二人一桌七天 1 4
沒有晚市堂食及只限二人一桌14天 1 6
關閉處所七天 5 不適用
關閉處所14天 6 不適用
 
  餐飲業務負責人違反《規例》或「疫苗通行證」的規定及指示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身處餐飲處所或其他指明處所的人士亦須遵從適用於他們的要求;違反有關規定即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或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此外,顧客在餐飲處所內違反同坐一桌人數上限的規定,可按《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被定額罰款5,000元;在非餐桌飲食時沒有佩戴口罩的人士,可因觸犯《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被定額罰款5,000元。
   
  發言人補充,違反出示快速抗原測試的陰性結果的顧客可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而違反就顧客快速抗原測試的陰性結果進行盡職檢查的處所負責人除須負上刑責外,亦須於執法人員發現違規行為後的翌日起,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即關閉該處所14天。
   
  為防範疫情爆發或第六波的來臨,發言人強烈呼籲社會各界切勿鬆懈,必須同心協力及持之以恆地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的相關規例。食環署已加強宣傳並將會繼續嚴厲執法,提醒各界自律及合作,同心抗疫。
 
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1時1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