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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提醒酒吧/酒館及其他餐飲處所負責人繼續遵守防疫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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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言人今日(六月十七日)表示,近期疫情有反彈跡象,若干酒吧/酒館及其他餐飲處所出現多宗感染個案,當中可能涉及部分處所負責人及顧客沒有遵從防疫規例及限制。食環署與警方會繼續透過各自巡查及聯合行動到所有酒吧/酒館等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發言人提醒酒吧/酒館、其他餐飲處所及相關表列處所負責人切勿鬆懈,必須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等規定及指示,當中包括有關快速抗原測試的最新規定。相關顧客亦須遵守各項防疫規例及限制,包括疫苗接種、群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等規定。

  發言人重申,快速抗原測試新規定已經生效,顧客在進入酒吧/酒館、夜店/夜總會或餐飲處所內酒吧/酒館範圍前須出示顯示在進入前24小時內取得陰性結果的快速抗原測試測試棒照片,測試棒上須標有該顧客姓名及進行測試的日期和時間。有關照片應儲存在顧客手機,以便在進入前供負責人查看和在獲授權人員要求時供其檢查。顧客若非進入餐飲處所內的酒吧/酒館範圍,有關規定則不適用。

  發言人強調:「基於防疫考慮,顧客不應出示完成測試的測試棒實物,亦不應即場進行快速抗原測試。若遇上陽性個案,會對在場的其他人士構成傳播風險。署方鄭重呼籲顧客不要採用這做法及業界不得讓顧客進入處所後才進行快速抗原測試。」

  發言人補充指,顧客應留意以下情況:
 
(一)選定為酒吧或酒館運作模式的處所須全日24小時於其處所入口處張貼符合指定規格的告示(其堂食時間在凌晨二時結束);及
 
(二)其他餐飲處所若設有酒吧或酒館範圍亦須全日24小時於其處所入口處及其酒吧或酒館範圍附近張貼符合指定規格的告示(酒吧或酒館範圍與餐飲業務的堂食時間同在凌晨零時結束)。

  食環署已向餐飲業務處所負責人發信,提醒他們留意最新規定及指示。另外,食環署早前亦已更新其「疫苗通行證」專題網頁內的「酒吧/酒館常見問題」,列明快速抗原測試新規定的適用情況、餐飲處所選擇以酒吧/酒館或餐飲業務運作模式的條件及規定等,供有關負責人及顧客參考。詳情可瀏覽以下網頁(www.fehd.gov.hk/tc_chi/events/covid19/vaccine_bubble_faq.html)。

  發言人補充,違反出示快速抗原測試的陰性結果的顧客可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而違反就顧客快速抗原測試的陰性結果進行盡職檢查的處所負責人除須負上刑責外,亦須於執法人員發現違規行為後的翌日起,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即關閉該處所14天。

  過去一星期(六月十日至六月十六日),食環署及警方的執法數字如下:
 
 
 
巡查 向處所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 向顧客/員工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
酒吧/酒館 686 35 100
其他餐飲處所 3 821 19 11
 
  此外,食環署及警方已要求相關處所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違規處所須於執法人員發現違規情況後的翌日起,在下午六時正至翌日上午四時五十九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並不得安排多於二人同坐一桌,為期三、七或14天不等或關閉處所七天或14天。有關個案數字詳例如下:
 
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或關閉處所 酒吧/酒館 其他餐飲處所
沒有晚市堂食及只限二人一桌三天 8 9
沒有晚市堂食及只限二人一桌七天 5 2
沒有晚市堂食及只限二人一桌14天 4 8
關閉處所七天 4 不適用
關閉處所14天 14 不適用
 
  另外,自六月十六日凌晨五時起顧客快速測試規定生效至今,食環署及警方尚未發現違規個案。

  發言人提醒,餐飲處所及酒吧/酒館的其他規定及限制仍然適用,例如離開餐桌時不得飲食並必須佩戴口罩、酒吧/酒館(即純粹(或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處所)每枱最多四人而其他餐飲處所則每枱人數上限最多八人等。餐飲處所及酒吧/酒館場內亦禁止進行任何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

  發言人重申,為防範疫情爆發或第六波的來臨,食環署與警方會持續加強巡查,並採取聯合行動,對違反防疫規例的酒吧/酒館、其他餐飲處所及相關表列處所負責人、員工及顧客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發言人亦強烈呼籲社會各界切勿鬆懈,必須同心協力及持之以恆地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的相關規例。
 
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3時4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