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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今日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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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十七日)在憲報刊登《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修訂條例)。

  修訂條例旨在取消使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的安排(「對沖」安排)。至於僱主的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以及按僱員服務年數支付的酬金,則可繼續用於「對沖」遣散費/長服金。

  政府發言人說:「取消『對沖』安排是加強僱員退休保障的重要里程碑。經過多年廣泛和深入諮詢社會各界,特別是勞工顧問委員會、僱主團體及工會後,本屆政府提出了取消『對沖』安排的最終方案,而修訂條例草案於六月九日獲立法會通過,訂為法律。」

  取消「對沖」安排不具追溯力。如僱員在修訂條例生效日期(轉制日)之前已受僱,僱主可繼續用其強積金供款累算權益(不論是強制性或自願性供款,亦不論是在轉制日前、當日或之後作出),「對沖」僱員在轉制日前的受僱期所產生的遣散費/長服金。

  上述取消「對沖」安排將同樣適用於《職業退休計劃條例》(第426章)下的職業退休計劃、《補助學校公積金規則》(第279C章)/《津貼學校公積金規則》(第279D章)的兩類學校公積金計劃,以及獲豁免於強積金計劃的外地僱員所參加的海外職業退休計劃。

  發言人補充:「政府將於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時,同步實施取消『對沖』安排。目前預期『積金易』平台將於二○二五年全面運作。政府下一步會全力推進取消『對沖』配套措施的籌備工作,包括擬訂政府資助計劃的執行細節,向僱主提供為期25年、總財政承擔額達332億元(以二○二一年價格計算)的資助;跟進為僱主設立專項儲蓄戶口以應付日後財政需要的計劃;以及推行廣泛宣傳,以簡單易明的資訊加深僱主對取消『對沖』安排的了解。」
 
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