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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根據《破產欠薪保障條例》動議決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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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六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根據《破產欠薪保障條例》動議決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我非常感謝剛才幾位議員的發言及對這項決議案的支持。就議員提出一些關注的問題及意見,我作簡短回應。

  有議員關注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發放特惠款項的所需時間,我很多謝黃國議員已說了我想說的,我不再重複。這方面我們會努力,盡快落實這次跟進及改善程序的工作。

  亦有議員表示需要有機制定期檢討基金的保障範圍。我想指出,基金申請數字和財政支出與香港整體經濟狀況息息相關,而相關的勞工政策對基金的運作及財政狀況亦會構成影響,所以基金委員會將繼續密切監察基金的運作情況,適時檢討基金的保障範圍及提出建議,加強對僱員的保障。

  亦有議員包括如顏汶羽議員提出,也替我說了為何過往20多年沒有調整(特惠款項項目的款額上限)。第一部分就是因在一九九七年至二○一○、一一年左右,該段時間因為有多年的通縮,所以基本上沒有需要調整。如果按大家所講的機制,可能甚至要減少有關款項。不過當然林振昇議員也提到另一個問題,就是當時基本上破欠基金沒有錢,所以基本上要向政府借;有足夠盈餘的時候又要償還,所以基本上沒有條件作出任何檢討。直至二○一三年開始檢討的時候,顏汶羽議員也提到因為(一宗有關遣散費特惠款項計算方法的)司法覆核的個案。林振昇議員說司法覆核的影響很小,如果二○一三年我們有「水晶球」知道覆核的結果及建議,便當然不用擔心;不過這是事後我們於二○一六年(終審法院完成判決)才知道,但在二○一五年政府已開始檢討退休保障,特別關於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的問題。顏汶羽議員亦說影響很小,我很多謝邵家輝議員非常詳細解釋取消「對沖」對破欠基金可能的影響有多大。不過我們上星期才通過有關法案——但我去年底頗有信心,開始覺得政府方案的模式大致上沒有太大變化,所以我們當時便開始有關檢討破欠基金的工作——故當上星期通過取消「對沖」的條例草案(《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我們便可於今天提出這決議案。

  我藉此機會感謝基金委員會主席和所有委員的努力,完成檢討基金的保障範圍。我亦再次感謝及懇請各位議員通過決議案,讓無力償債僱主的僱員可早日獲得更佳的保障。

  主席,我謹此陳辭,多謝大家。
 
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3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