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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2)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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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今日(六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2)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的開場發言:
 
主席:
 
  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我的第一項議案,修訂《2022年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修訂)(第2號)規例》,而我的第二項議案則修訂《2022年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修訂)(第3號)規例》。
 
  首先,我衷心感謝主席梁美芬議員領導的小組委員會在審議期間提出的寶貴意見。我們因應小組委員會的意見,提出修訂動議。
 
  政府自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爆發以來,所制訂的公共衞生緊急事態規例,目的均為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以保障市民健康,以及減低疫情對本港社會經濟的影響。因此,政府有需要按照疫情發展作出快速反應,使疫情可防可控,貫徹「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疫情防控策略,同時在疫情許可時適度放寬有關措施,在確保維持社區有效抗疫屏障的前提下,讓市民大眾的生活可復常。今次政府提出修訂,正正就是想能夠因應疫情急速變化迅速調節措施。
 
  考慮到小組委員會的意見,我們現提出建議,作出修訂,回復原來「先訂立後審議」的安排。
 
  我希望藉此機會再次重申,特區政府尊重立法會制定法律和監察政府的憲制功能。特區政府亦會一如既往,在制訂與疫情相關的措施時,平衡各種有關因素,包括保障公共衞生、經濟影響及社會接受程度等。我們亦會繼續與立法會議員等有關持份者保持緊密聯繫,聆聽立法會議員對各項抗疫措施的意見。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2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