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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六題:上網電價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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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業強議員(由盧偉國議員代問)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答覆︰

問題:
 
  為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政府於二○一八年與兩間電力公司(兩電)引入上網電價計劃(該計劃),讓私營界別以較一般電費高的價格,向兩電售賣所生產的可再生能源電力。然而,政府於今年四月把上網電價價格(電價)下調。有不少擬申請參與該計劃的市民反映,由於安裝太陽能裝置的價格不菲,政府未經諮詢便調低電價,令他們大失預算,並擔心未能在該計劃於二○三三年年底結束前收回成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該計劃推出至今,兩電每年共收到、批准及拒絕了多少宗分別由村屋及工商業大廈業主提出的申請,以及被拒的申請所涉原因為何;該等申請當中,有多少宗因建議的發電量會超出電網負荷而被要求調低有關發電量,以及兩電有何措施改善該情況;
 
(二)鑑於據悉政府決定調低電價的理由,是近年安裝太陽能裝置的成本下降令投資回本期縮短,有關數據和計算回本期的方法,以及調整電價的機制和準則為何;及
 
(三)會否考慮延長該計劃的年期,以繼續鼓勵公眾參與發展可再生能源;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為推動可再生能源,我們和電力公司自二○一八年年底推出上網電價計劃,縮短私人可再生能源系統的回本期到約10年。政府亦推出了一系列支援措施,例如放寬新界村屋天台上裝設太陽能發電系統的規定,以及協助私營界別在室外停車場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等。
 
  相對計劃推出前的10年間,全港只有約200個私營可再生能源設備接駁至電網。而計劃推出後,兩間電力公司由二○一八年年底至二○二二年第一季共收到超過20 000個申請,當中超過18 000個申請已獲批准。估計獲批系統完成安裝後每年可生產接近3億度電,足以應付約90 000個家庭(大約相當於中西區的住戶總數)的電力需求。
 
  就劉議員的問題,現回覆如下:
 
(一)上網電價計劃的申請以涉及在村屋或獨立屋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爲主,申請數目共超過15 000個,佔申請總數超過七成,當中超過14 000個申請已獲批;至於涉及在工商處所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的上網電價計劃申請則超過1 000個,佔申請總數約5%,其中超過900個申請已獲批。電力公司至今未曾拒絕任何上網電價計劃的申請。
 
  在推行上網電價計劃的同時,電力公司須維持安全和可靠的電力供應。因此,若個別上網電價計劃申請的可再生能源系統發電容量超出其所處電網的供電容量,電力公司會與申請人商議調整可再生能源系統的發電容量,以確保在維持電力系統安全可靠的情況下把可再生能源系統接駁上網。自上網電價計劃推出以來,中電就約1 300個申請(佔上網電價申請總數約6%)調整發電容量,主要涉及有關在元朗、大埔及北區安裝10千瓦或以下的發電系統的申請。至於港燈,則至今沒有更改任何申請的發電容量。
 
  為了進一步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中電一直安排專責客戶經理跟進每一個申請,建議不同技術方案,努力尋求解決方法,研究應否及如何鋪設或提升電網。若果有關應對方案涉及鋪設或提升電網,所涉及的工程及申請將較複雜和需時,亦須考慮成本效益及對電費的影響。上網電價申請人可以選擇即時接受低於申請的發電容量;或等待強化工程完成至可批出所申請的發電容量時,才以此發電容量接駁至中電電網。電力公司會繼續透過研究不同方法靈活增加電網的容量,以容納更多系統接駁上網,讓上網電價計劃充分發揮促進私營界別發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作用。
 
(二)為了鼓勵欲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的人士盡早參與,世界各地上網電價計劃的設計都是越早參加,價格越佳。我們國家亦採納了類似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方向,並且從二○二一年起取消對多種新建可再生能源項目的中央財政補貼,實行平價上網,按當地燃煤發電的價格或通過參與市場化交易訂定上網電價的價格。
 
  政府與兩間電力公司最近就上網電價價格完成了周年檢視,當中考慮了安裝及保養可再生能源系統的成本變化,把上網電價價格由每度電三元至五元下調至二元五角至四元,以令新訂定的上網電價價格可以維持一定的經濟誘因以及平衡上網電價對電費的影響。因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統的成本近年有顯著下降,相關成本較推出上網電價計劃前下降約三至四成,而新訂定的上網電價價格只下調約一成半至兩成半,我們相信參加者可在新訂定的上網電價價格下維持計劃最初設計約10年的回本期,而價格亦仍然是世界上類似計劃中水平最高之一,能繼續提供足夠且合宜的經濟誘因,持續鼓勵社會各界參與發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統。

(三)上網電價計劃根據兩間電力公司與政府簽訂的《管制計劃協議》推行。由於《管制計劃協議》的年期直至二○三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此參加上網電價計劃的可再生能源系統可在整個項目使用期內獲取上網電價,直至《管制計劃協議》屆滿當日。
 
  如上述,國際間都是逐步減少對可再生能源系統的津貼,我們國家從二○二一年起已取消了對多種新建可再生能源項目的中央財政補貼,實行平價上網。按這個大方向,我們相信上網電價計劃在二○三三年《管制計劃協議》屆滿以後再延續的機會不大。但有關可再生能源系統所生產的電力將屬於有關系統的擁有人,可用以減輕系統擁有人的電費開支。
 
  政府會按實際情況不時檢視和調整推動可再生能源的措施,力爭在二○三五年或之前,達到我們增加可再生能源在發電燃料組合中的比例至7.5至10%,往後進一步提升目標至15%,長遠讓香港於二○五○年前達至「淨零發電」,並且力爭於二○五○年前實現碳中和。
 
  多謝主席。
 
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