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被判緩刑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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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因妨礙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今日(六月十四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九日,緩刑十八個月。

  案發於去年五月十七日,食環署人員巡查赤鱲角一個建築地盤時發現積水有疑似蚊幼蟲,在採集樣本期間遭被告阻撓。

  食環署發言人說:「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是不當行為,違法者更須負上法律責任。市民應與執行職務的公職人員充分合作。」
 



2022年6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