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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就打擊店鋪阻街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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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今日(六月十四日)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政策簡報會會議就打擊店鋪阻街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委員:
 
  店鋪阻街問題屬街道管理事宜,現時一般由相關執法部門,包括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地政總署、屋宇署等,針對阻街的具體情況,按各自的權責執行法例。
 
  就食環署而言,他們一直致力打擊違例販賣或食肆非法擴展營業範圍等阻街行為,並一直按實際違規情況採取執法行動,包括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或發出傳票。
 
  為進一步加強打擊店鋪阻街執法成效,食環署認為有需要改變執法策略,除了向違例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及傳票外,亦必須更有效清除、扣押甚至沒收放置在公眾地方的貨物,以收更大的阻嚇作用。
 
  就此,食環署自二○二一年九月起與香港警務處推行了一項嶄新的聯合行動試驗計劃,並率先在觀塘、九龍城和荃灣三個地區推行。
 
  在試驗計劃下,食環署與警方會各自行使自己的執法權力,互相補足,以更有效處理問題。
 
  具體而言,聯合行動以食環署為主導,警方則行使《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賦予的權力,要求造成阻街的人士在期限內清除阻礙物,否則警方會根據同一條文,安排食環署移除相關阻礙物。其後,食環署會安排認領被清除物品,並視乎證據向物品擁有人提出檢控。若認領期限過後仍無人認領,警方會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向法庭申請沒收該等物品。
 
  自試驗計劃推出以來,三個地區的試點街道市容及鄰近範圍的環境衞生有顯著改善。食環署與警方的協作廣泛獲得公眾支持和正面評價。
 
  主席,我認為這項試驗計劃的成效反映部門之間互相協作、互相補足的重要性。有見計劃的成效,兩個部門亦已於今年六月上旬把試驗擴展至東區、深水埗區及元朗區。
 
  現在我請食環署黃淑嫻副署長簡單為大家補充試行計劃的內容和有關試驗行動的成效,之後我們樂意解答各位委員的提問。
 
2022年6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0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