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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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十日)宣布,行政長官已委任林欣琪資深大律師為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審裁處)主席,任期三年,由二○二二年六月十三日至二○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政府發言人表示:「審裁處旨在確保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的決定合理和公平。我們相信林女士憑藉其深厚法律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公共服務經驗,能帶領審裁處有效運作。」

  政府亦感謝即將卸任的主席藍德業資深大律師過去對審裁處作出的貢獻。作為審裁處的首任主席,藍德業在過去數年對審裁處的順利成立及其有效履行法定職能發揮了重要作用。

  審裁處是在二○一七年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章)設立的法定審裁處,以覆核保監局作出的指明決定。審裁處由主席及兩名普通成員(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按主席的建議從委員團中委任)組成。



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