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就「全面完善本港兒童遊樂設施」議員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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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陳積志今日(六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就「全面完善本港兒童遊樂設施」議員議案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各位議員:

  我首先感謝林琳議員今日提出的議案,以及鄧家彪議員和梁文廣議員提出的修正議案。特區政府十分重視兒童遊樂設施,目標是在遊樂場內提供不同類型的遊樂設施供不同年齡及興趣的兒童使用,讓他們可以一同在遊樂場玩耍嬉戲及透過遊樂設施學習不同技能,協助他們身心得到均衡和全面的發展。
 
兒童遊樂場設施的設計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一直致力提供多元化、富創意和趣味性的遊樂空間,讓兒童享受遊玩的樂趣、發展身心和增加與其他小朋友的互動交流。為回應公眾對更具挑戰性和趣味性的兒童遊樂空間的需求,在規劃時,康文署會採用共融、富趣味性,創意和挑戰性的遊樂設施,顧及不同年齡和能力的兒童,以及其家長的需要。
 
  建築署於二○一八年進行兒童遊樂空間設計顧問研究(顧問研究),並依據顧問研究的結果編製了一套兒童遊樂空間設計指引。康文署採納了研究報告中的多項建議,改造和優化康文署轄下現有的公共遊樂空間,包括為遊樂空間提供不同程度的挑戰和趣味﹔引入更多大自然和環保元素;使用更多特製的遊樂設施;提高社區參與及鼓勵創意;提供非規範性玩樂及具靈活性的遊樂場景;設計中體現傷健、家庭結構、族群、性別和年齡「共融」,以全面符合社區需要。
 
  為了引入嶄新的設計概念,康文署亦於同年改建了轄下屯門公園兒童遊樂空間為意念創新的無障礙共融兒童遊樂場。場內設有多款以「沙」和「水」為主題的新穎遊樂設施,讓傷健兒童一同玩樂,達致共融遊樂的目標。共融遊樂場的創新設計意念,是經社會大眾包括遊樂場設計專家、相關機構和學生透過公開比賽參與設計過程。共融遊樂場自啟用以來,深受兒童及家長的歡迎。
 
  康文署在興建新的公共遊樂空間時,會根據顧問研究建議,採用相同的創新設計理念,提高創意和趣味,以及加強社區參與全民共議,例如於去年落成的啟德大道公園、啟德海濱公園(香港兒童醫院段),以及東啟德公園,兒童遊樂設施在開放後均大受使用者歡迎。
 
公共遊樂空間五年計劃
 
  有見社會對屯門公園共融兒童遊樂空間改造工程的正面回應,我們於二○一九年《施政報告》宣布開展改造全港超過170個康文署轄下的「公共遊樂空間五年計劃」,根據近期進行的研究報告的建議,以及以改建的屯門公園兒童遊樂空間為藍本以改造更多現有的遊樂空間。計劃的預算開支接近七億元。
 
  在改造公共遊樂空間的過程中,我們會透過舉辦工作坊、進行問卷調查或以其他方式,邀請不同持份者,包括兒童、家長或照顧者提供意見,將可行及合適的設計和設施加入遊樂空間內,從而訂定每個公共遊樂空間的特有主題。
 
  改造公共遊樂空間的進展十分理想,我們於二○二○至二一年度及二○二一至二二年度在不同地區分別推展17個及26個改造項目。首五個公共遊樂空間改造工程預計可於今年底完成,其餘的改造項目亦會陸續開展及完工。而其中深水埗公園這個大型公共遊樂空間,改造工程正在動工,目標竣工日期為今年年底,屆時該處會成為五年計劃所改造的其中一個最大型公共遊樂空間。
 
康文署轄下兒童遊戲室
 
  就兒童遊戲室設施方面,康文署在18區的39個室內場地共設有41間兒童遊戲室,供九歲或以下的兒童使用包括幼兒及學齡前兒童。這些遊戲室設有不同的玩樂主題(例如恐龍樂園、海洋世界、熱帶森林、外太空等),配以色彩鮮艷的遊樂設施,特別適合幼兒至學齡前兒童使用,讓他們在玩樂之餘,發揮豐富的想像力及創造力。場地職員會定期檢查設施並會按需要適時更新設施。
 
  康文署在規劃體育館設施時,會盡量增設兒童遊戲室。而在興建及翻新現有的室內兒童遊戲室時,康文署亦會採用改造公共遊樂空間的相同的設計理念,提供大量具創意、有挑戰性及趣味性高的設施。
 
兒童遊樂場的供應
 
  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規劃標準》)第四章,兒童遊樂場是其中一系列主流康樂活動設施,其標準是每5 000人需提供400平方米設施。考慮到市民期望享有更佳居住環境,政府將會提升休憩用地供應的規劃目標。由於康文署的兒童遊樂設施主要設置在休憩用地,因此我們亦會相應檢視兒童遊樂設施的供應。我們在設計每個休憩用地時,除了會參考《規劃標準》的指引,亦會顧及多項因素,包括個別場地的地形、面積和實際環境、相關國際安全標準、不同使用者的需要及持份者的意見,以構思遊樂場的整體設計概念,以設置不同類型的兒童遊樂設施及活動組件。我們會繼續積極考慮在合適的地點設置更多設計富創意的遊樂設施,以滿足市民對遊樂設施的需要。

公共屋邨及房委會的拆售物業的兒童遊樂設施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在規劃新建公營房屋項目時,會按照和參考《規劃標準》的要求,為居民提供不少於每人一平方米的鄰舍休憩用地,包括為每5 000名居民提供不少於400平方米的兒童遊樂場。房委會採用「社區遊樂」的概念,盡量把兒童遊樂場與其他康樂設施融合在同一個社區遊樂場地,締造一個可供不同使用者一同享用、和諧共融的環境。
 
  公共屋邨遊樂場設施的維修及保養由房委會負責,當需要改善或更換遊樂場設施時,房委會除了考慮個別屋邨的人口結構變化、現有設施的使用狀況、環境限制和日後維修保養事宜等因素外,亦會參考建築署的《兒童遊樂空間設計指引》和康文署推行的遊樂場改造計劃,使屋邨遊樂空間更具創意和趣味。此外,房委會會諮詢居民及各持份者的意見,以提供安全合適的遊樂設施。
 
  至於房委會的拆售物業,與一般私人物業一樣,受到相關法例和地契條文所規範。業主必須遵守相關法例,例如建築物條例的要求,亦須遵守地契所載的條款。每項物業的地契條款各有不同,部分物業有條文列明有關地段的土地用途,包括規定若干樓面面積需要用作特定設施。如有相關條款,業主必須遵守地契的要求,提供相關設施。
 
私人發展項目的兒童遊樂設施
 
  政府一般會在涉及私人住宅發展項目的賣地條款內,容許發展商自行興建及提供康樂設施,獲批的設施可豁免計算入總樓面面積內。我們留意到現時很多私人屋苑已經設有兒童遊樂設施,這些遊樂設施是由發展商自行提供,並非賣地條款的特定要求。
 
  一般而言,於私人屋苑內的露天遊戲場地無須計算入總樓面面積。為鼓勵於私人屋苑設置公用平台花園、有蓋園景設施及遊樂設施,以至供屋苑住客使用的有蓋康樂設施,若有關設施符合相關規定,亦可享有總樓面面積豁免。
 
小結
 
  主席,我知悉議員對兒童遊樂設施的相關事宜,必定有很多寶貴的意見。接下來我將細心聆聽各位議員的發言,稍後一併回應和再作適當的補充。多謝主席。



2022年6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