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恢復二讀辯論《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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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六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恢復二讀辯論《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

  《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今日得以恢復二讀辯論,全賴法案委員會主席張國鈞議員的領導和委員會各位委員的不懈努力,仔細審視了《條例草案》的條文,加上立法會秘書處同事的努力,令審議工作得以順利完成,我深表感謝。

  《條例草案》的目的,是落實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的安排。在取消「對沖」生效日,亦即轉制日後,僱主不能使用僱主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在轉制後的遣散費/長服金。至於僱主的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以及按僱員服務年數支付的酬金,則可繼續用於「對沖」整段僱傭期的遣散費/長服金。

  取消「對沖」安排將適用於《職業退休計劃條例》下的職業退休計劃、《補助學校公積金規則》/《津貼學校公積金規則》的兩類學校公積金計劃,以及獲豁免於強積金計劃的外地僱員的海外職業退休計劃。此外,《條例草案》修訂《稅務條例》,訂明根據《僱傭條例》獲發的遣散費及長服金不屬應課薪俸稅入息。《條例草案》亦就《破產欠薪保障條例》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代位權,以及計算涉及減薪個案的遣散費特惠款項的條文,作出相應的技術性修訂。

  有議員認為取消「對沖」安排會為企業帶來龐大的財政負擔;取消「對沖」會導致大量中小微企結業,影響香港的營商環境。有議員認為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打擊本地經濟活動,不少企業經營困難,目前亦非合適的時間落實取消「對沖」安排。

  取消「對沖」安排在社會上已討論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政府多年來與商界及勞工界積極商討,為取消「對沖」安排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並多次調整建議。現時的方案已盡量平衡僱主與僱員的關注。

  《條例草案》建議取消「對沖」安排不具追溯力。取消「對沖」只適用於僱員在轉制日後的受僱期所享有的遣散費/長服金,在轉制日前受僱期的遣散費/長服金,僱主仍可繼續使用強積金供款累算權益「對沖」,不論供款屬強制性或自願性,亦不論供款是在轉制日之前或之後作出。

  政府亦會推出配套措施,協助商界適應政策轉變。政府在考慮商界的意見後,在去年的《施政報告附篇》宣布優化政府資助計劃,計劃為期25年,資助額合共332億元,並優化資助計劃更聚焦地支援中小微企。

  值得留意的是,《條例草案》獲得立法會通過後,取消「對沖」安排不會即時生效。政府會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積金易」平台預計於二○二五年全面實行時落實,所以企業和僱主將有足夠時間為取消「對沖」作好準備。加上剛才提及不具追溯力的安排及政府資助的「封頂」金額,僱主在取消「對沖」初期的額外財政負擔實屬有限。我們相信企業有上述超過25年的時間,可以採取不同的策略適應平均成本不足0.35%的調整。

  有議員表示應盡早實施取消「對沖」安排,認為無須與「積金易」平台掛鉤。我們理解議員的期望,但也必須指出,取消「對沖」涉及數以十萬計的僱主和數以百萬計的僱員,是一項複雜和龐大的系統工程。現正建構的「積金易」平台提供了一個理想而又高效的電子平台,有效、有序地落實取消「對沖」,並配合取消「對沖」的配套安排,包括協助僱主計算僱員遣散費/長服金轉制日前的款額、方便僱主申領政府資助,以及將與持份者詳細商討的專項儲蓄戶口計劃。政府會繼續密切關注和監察「積金易」平台項目的開發進度,並視乎「積金易」平台及配套措施的籌備進度,審慎考慮後備方案,確保不遲於二○二五年實施取消「對沖」安排。

  另外,有議員關注轉制日前會否發生大規模裁員。《條例草案》的建議方案已從設計上減低這方面的風險。僱主在轉制日前解僱僱員,並在轉制日後聘用新僱員,遣散費/長服金的總支出會較繼續聘用原來的僱員為多。我們會繼續解說,避免僱主因誤解而作出錯誤的決定。

  有議員關注少數僱員在取消「對沖」後的權益總和,會少於他們在現行「對沖」制度獲得的權益總和。我再次代表政府鄭重承諾,如出現這些特殊情況,在立法會通過《條例草案》後,我們會制定行政措施,由政府向受影響的僱員補付差額,確保僱員在取消「對沖」後的權益不會因而減少。

  有議員擔心取消「對沖」安排會嚴重影響本港的勞資關係,認為僱員會因而「博炒」以獲取長服金;亦會有僱主將僱員轉為短期合約制或自僱人士,逃避支付遣散費/長服金的責任。

  我想強調,取消「對沖」後,《僱傭條例》下有關終止僱傭合約、獲取遣散費或長服金的資格及僱傭保障的條文將維持不變。簡單而言,取消「對沖」只是回復至二○○○年推行強積金前勞資關係的光景。正如有議員所指,當年是看不到這些「博炒」的情況出現。

  今日我們取消「對沖」的方案,是經歷多年廣泛和深入的諮詢和討論而制定。《條例草案》如獲立法會通過後,政府會展開並繼續廣泛宣傳,加強僱主及僱員對取消「對沖」安排及僱員權益的認識。

  有議員關注專項儲蓄戶口計劃的執行細節。這個計劃的目標是協助僱主為取消「對沖」後需承擔的遣散費/長服金未雨綢繆,預先儲蓄。政府稍後會就該計劃諮詢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及相關持份者,然後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條例草案。

  有議員關心非政府機構,特別是接受資助的機構在取消「對沖」後所受到的影響。政府知悉有關問題,亦會在通過《條例草案》後在實施前就有關問題制定適當的措施,以助有關機構適應有關的改變。

  最後,政府會就《條例草案》第32及33條提出技術性修正,我稍後在動議修正案時才作進一步解釋。

  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及通過《條例草案》,讓我們盡快展開下一階段的工作,令廣大「打工仔」享有更佳的退休保障。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22年6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