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建築地盤承建商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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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衣青鴻路公營房屋發展計劃建築地盤的承建商「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因違規在限制時間內(即星期一至五下午七時至翌日上午七時)使用機動設備進行建築工程,昨日(五月三十一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被判罰款八萬元,為過去三年同類案件錄得最高的罰款額。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今日(六月一日)表示於去年四月收到市民投訴,指上述地盤在清晨六時許發出噪音滋擾附近居民。環保署遂進行突擊調查,發現該地盤承建商在早上七時前使用機動設備包括塔型起重機及叉式起重車進行建築工程,違反其領有的建築噪音許可證要求。環保署即時吊銷該地盤的建築噪音許可證,並根據《噪音管制條例》檢控該地盤承建商。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建築地盤承建商,為避免建築工程產生噪音影響附近居民,承建商必須妥善安排工序,盡量安排工程在平日的日間時段進行。根據《噪音管制條例》,承建商除非取得有效的建築噪音許可證,否則不得在平日下午七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或在公眾假期(包括星期日)任何時間使用機動設備進行一般建築工程。承建商在施工時,只可在許可證規定的時段內使用列明的機動設備或進行獲批准的工序,並須採取噪音緩解措施。任何人違反規定,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如持續違法,每日最高可處罰款二萬元。



2022年6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