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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香港房屋委員會的建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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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國勳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過去三個財政年度,每年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實質建屋量均較目標為少,兩者共相差9 000多個單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竣工的各個房委會建屋項目的以下資料:(i)房委會從政府接收地盤日期、(ii)房委會建築小組委員會批核項目詳細設計及開支預算日期、(iii)房委會開展工程招標及批出建築合約日期、(iv)開展及完成地基工程日期、(v)開展及完成上蓋建築工程日期,以及(vi)首批居民入伙或預計入伙日期(以下表列出);
 
財政年度 項目名稱 (i) (ii) (iii) (iv) (v) (vi)
               

(二)上述項目中,有否延誤落成的項目;若有,有關項目的名稱,以及延誤的原因(包括涉及的困難)為何;該等項目中,有否因承建商延誤工程所致;若有,房委會有否按合約條款向其索償或扣減合約款項;

(三)鑑於根據房委會《2021/22年度機構計劃》中所載的主要成效指標,「房屋工程項目的平均籌建時間」的目標為60個月,「籌建時間」的定義為何,以及共有多少個第(一)項所述的項目的平均籌建時間達到該目標;及

(四)為加快建屋速度及提升效率,房委會有否計劃調整第(三)項所述的目標;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劉國勳議員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根據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2021/22 機構計劃,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三個財政年度提供的新公營房屋單位目標,分別為約18 200個單位、約12 900個單位及約28 200個單位(註),而房委會公佈的公營房屋實質建屋量,分別為約13 100個單位、11 300個單位及25 800個單位(註)。為了加快進度,房委會在接收地盤前,即政府造地的同時,會進行前期籌建工作,包括擬備規劃大綱、進行詳細設計、土地勘測及招標等,以期在政府將土地交予房委會時盡快展開建築工程。

  房委會的建築工程主要包括地基工程和上蓋工程。因應個別項目的需要,房委會建築小組一般會在土地交付予房委會之前大約一年批核項目預算及設計方案,隨後便會籌備地基工程的招標工作,並於約五個月後進行招標及在其後約五個月批出地基工程合約。在進行地基工程時,房委會會同步為上蓋工程進行招標工作,以期緊接於地基工程完結後,進行上蓋工程。

  地基及上蓋工程一般需約四至五年時間完成,但亦視乎個別地盤的情況而有所不同,包括地盤的土地和地質狀況,發展項目的設計和樓層數目以達致「地盡其用」,同時亦受例如惡劣天氣等一些不可預測的因素影響。個別項目如需先拆卸現有建築物或進行地盤平整及土力工程,房委會會在可行的情況下將這些工程納入地基工程及/或上蓋工程內一併進行,以盡量減省前期的籌劃工作。而在建造上蓋工程時,結構工程與樓宇裝備會同步進行,減省工程時間。

  一般來說,項目在落成約兩至三個月後可取得「佔用許可證」(俗稱「入伙紙」)。至於入伙時間,為了讓輪候公屋的申請者能盡快上樓,自二○○○年開始,房委會已實施「預配即將落成公屋計劃」,在新公共屋邨落成後,獲發「入伙紙」前,把單位預先編配予合資格的公屋申請者,加快編配流程,讓他們可在新單位獲發「入伙紙」後盡快辦理入伙手續。我們會繼續檢視相關措施,以進一步加快編配公屋。有關項目資料及落成日期延後或提前的原因載於附件。

  就項目的預計完工年期,由於現時發放落成量的資訊是以財政年度為基礎,即每年四月至翌年三月,當有些項目(特別是以三月為目標完工期的項目)完工期有少許延後,該些項目的落成日期便會落入下個財政年度,但事實上有關的項目並非延期一年落成。

  對於延期項目,房委會會持續監察並採取相應的緩解措施,包括督促承建商增加人手、加快進度、加強巡視地盤、舉行地盤會議、進行地盤監督和實地檢查等。這些措施有效及迅速地幫助解決地盤施工上遭遇的困難,務求使項目盡快如期竣工。以近期因疫情引致跨境運輸出現的不確定情況為例,政府和房委會已即時與各預製件廠方溝通跟進,探討各種緩解措施,盡量減低對公營房屋建造的影響。如有承建商延誤工程的情況,房委會會視乎情況,根據合約條款從承建商的應得款項中扣減相關的算定損害賠償。附件表列中只有一個項目(即秀明街)因承建商進度而導致工程延後,而房委會亦已按合約條款扣減承建商算定損害賠償。

(三)及(四)房委會機構計劃中「房屋工程項目的平均籌建時間」的主要成效指標,是指籌建一座一般四十層高但不涉及興建平台或地庫的樓宇所需要的平均時間,過去大致達標。一般來説,房委會需要進行的工作包括詳細設計、技術評估、與有關部門協調規劃及土地交付等事宜、土地勘測,以至地基和上蓋工程的招標和建造等。該項指標是一個年度平均參考數字,個别項目的籌建時間會因應地盤本身的發展參數和其他相關因素(如項目需要保留、拆卸或重置一些現有公共設施以騰出土地建屋、涉及複雜的地質或斜坡、特別的規劃要求和地盤施工限制、或需要協調周邊同步進行的政府工程等)而有所不同。房委會會定期於每年制定機構計劃時檢討目標並適時更新。

  房委會會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致力加快發展流程及善用每幅公營房屋用地的發展潛力。為達至「地盡其用」,政府要求房委會在公營房屋用地增加社福、泊車等設施。一些項目受地盤限制,需先行建造多層平台或地庫容納上述設施,才能在其上興建住宅樓宇,因而無可避免增加施工時間。為加快項目的建造時間,房委會會因應地盤狀況,在可行情況下透過合適的規劃、設計及施工措施,使部分項目及住宅樓宇得以盡早分階段落成。此外,房委會亦會善用每幅土地的發展潛力,例如提交規劃申請,適度放寛用地的發展限制,並在適當情況下擴大及/或合併用地以加大地盤面積,從而增加建屋量。

  在設計方面,目前房委會在公營房屋住宅大廈均採用四款不同大小的構件式單位設計。透過採用一致的設計標準、廣泛運用機械化建築法及立體預製組件,以提升生產力。對於一些地盤限制較少,而且規模足夠的發展項目,房委會亦盡可能在同一項目中應用相似的大廈設計,進一步提升及促進施工效率。

  在施工方面,房委會積極引進科技以提升效率,包括在規劃、設計及施工階段持續擴大應用「建築信息模擬」及其他嶄新科技,例如鐳射掃描及無人機;利用手機和應用程式進行工地監管,精簡工地的通訊和工作流程;引入建造機器人技術,紓緩勞動力緊張情況;透過科技改善地盤安全管理,以及在屋宇裝備方面應用和積極探討「機電裝備合成法」等。

註:單位數目計至最近的百位整數。
 
2022年6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5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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