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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取消古典車輛及個人進口用汽油車輛獲豁免受噪音及空氣排放規例管制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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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宣布由明日(六月一日)零時(香港時間)起,取消古典車輛及個人進口用汽油車輛作首次登記時獲豁免受《噪音管制(汽車)規例》及《空氣污染管制 (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管制的安排。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近年香港首次登記車輛中獲豁免受噪音及空氣排放規例管制的古典車輛及個人進口用汽油車輛數目有上升趨勢,而市民大眾對汽車的噪音及廢氣排放也日趨關注。為使所有首次登記車輛均符合相關噪音及空氣排放標準,減少環境噪音及改善空氣質素,令香港成為更宜居城市,環保署決定取消上述車輛類別的相關酌情豁免安排。
   
  市民日後仍可繼續按相關法例引入古典車輛或個人進口用汽油車輛。申請人只需要在車輛進行首次登記前,向環保署提交相關文件證明該車輛已經測試並符合《噪音管制(汽車)規例》和《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的要求,該車輛便可按照一般汽車和電單車登記程序申請首次登記。
   
  古典車輛指其製造日期較申請相關豁免的日期早二十年或以上的車輛;至於個人進口用車輛,申請人須於申請相關豁免前在香港以外地區已擁有該車輛超過六個月及經常在該國或該地區定居。上述車輛包括汽油私家車、電單車和機動三輪車。
   
  發言人指,若申請人於六月一日零時(香港時間)前已簽訂合約購買/訂購及已支付該古典車輛的全部或部分價格,或已安排個人進口用的車輛付運來港,可於六月十四日下午五時(香港時間)前向環保署提交所需證明文件,為該車輛申請豁免測試及證明符合相關排放要求的規定。申請者需注意,獲得豁免與否由環境保護署署長酌情決定,署長可附加額外條件以保障公眾利益。
   
  申請豁免詳情可參閱環保署網站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noise/guide_ref/toefcveapifnaaer.html。​
 
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3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