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正視本港虐待兒童問題、保護兒童權益」議員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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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就「正視本港虐待兒童問題、保護兒童權益」議員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我再次感謝提出議案的田北辰議員、提出修正案的六位議員,以及就議案發言的超過20位議員。今日大家因應田北辰議員動議的議案發表了很多意見,我會把今天各位議員的寶貴意見帶回政府內部考慮及研究如何實施。稍後教育局副局長亦會就教育方面的議題作重點回應。

  剛才我在開場發言有不少部分均與有關議員的意見大致相似、相同,所以我在此不再重複。不過也有些重點要在此再提出:

  大家也非常關注有關強制舉報虐待兒童個案機制,我在開場白已提出,勞工及福利局(勞福局)已經牽頭成立一個跨政策局工作小組,全速進行有關工作,目標是在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法案。我們的計劃是今年第三季,即兩個月後就強制舉報機制的實行細節諮詢有關界別的持份者,這包括10多個不同的專業,亦會於今年第四季向福利事務委員會匯報諮詢結果,接着於明年會提交有關法案。

  就法律改革委員會就「沒有保護罪」的建議,勞福局現正研究及考慮如何落實有關建議。

  大家也關心有關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檢討工作,我已在開場白提到檢討內容和細節等。不過可以在此補充一點:在二○一九年,我們調整了幼兒服務(日間及住宿幼兒中心內合資格幼兒工作員)的人手比例,譬如在資助日間幼兒中心,零至兩歲以下幼兒的人手比例已由1:8名優化為1:6名,二至三歲以下則由1:14優化為1:11。當時我們已經說,這是一個階段性調整,亦不能一下子改善至較高水平,原因是人手和招聘方面並不容易可以即時到位。這個人手比例亦是今次兒童住宿照顧服務檢討其中一個範疇。

  林新強議員的修正案及發言提及《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責任)條例草案》的工作,政府曾在二○一五年十一月至二○一六年三月期間就該《草案》諮詢公眾,當時支持和反對立法的意見旗鼓相當,都是各約30%;另有約30%(應為20%)稱有條件支持《草案》。因這原因,考慮到當時立法會議員的意見,勞福局於二○一八年向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匯報,決定暫不進行有關立法,但同時要加強為離異家庭提供的支援服務,這些工作實際上均已全部落實。所以我們會繼續留意持份者對立法方案的接受程度,尤其需要考慮能否釋除當時反對立法人士的疑慮,然後再考慮有關立法建議的未來路向。

  議員提到,這些服務由非政府機構透過政府的整筆撥款津助提供。我一定要再強調,這些服務交由非政府機構運作,有利於政府、民間和社會三方面合作推行。服務所謂的「外判」,實際上最後、最終保護兒童和照顧兒童福祉的最終責任,都在社會,亦在政府身上。

  有議員提到一些工作的意見,我們會回去看看。譬如今次在這議會提到,物業管理員可否也幫忙,這個我們可回去看看;不過這亦要小心處理,因為物業管理方面與住戶的關係比較複雜。不過大家可能也聽過,我們在過往數年都有推動物業管理業的朋友協助留意認知障礙症(長者住戶)的問題,的而且確這也是社區上的力量,我們可以思考如何多多運用。

  邵家輝議員提的意見,大致是育兒訓練可否配合某種類型的津貼,這個我們也可回去看看;不過若負起某一些責任都要提供一些津貼,某程度也有些爭議。

  主席,正如我在開場白所言,政府非常重視保障兒童的最佳利益。我們亦希望各位議員,大家可以齊心一起探討這些問題。我會把今日各位議員的意見帶回政府內部研究和探討,並在此再次感謝議員提供的意見及建議。

  本人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