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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香港醫務委員會的執業資格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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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凱欣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過去兩年,由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舉辦的執業資格試的各部分考試多次因疫情被取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10年,每年通過執業資格試而獲得執業資格的考生人數;

(二)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分別有多少名考生完成執業資格試的各部分考試(即專業知識考試、醫學英語技能水平測驗,以及臨床考試);

(三)是否知悉,過去兩年,有多少名考生因執業資格試被取消而受到影響,以及當局及醫委會有否向該等人士提供所需支援;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鑑於醫委會再次以疫情為由取消原定於本月舉行的臨床考試,不少醫生關注到,醫委會在疫情轉趨緩和的情況下取消考試,會進一步延遲醫生的人手供應,政府有否向醫委會了解,如期於本月舉行考試面對的最大困難為何;及

(五)有否評估,執業資格試多次被取消對醫生人手供應的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作為法定專業監管機構按其法例賦予職能行事,包括舉辦執業資格試,讓非本地培訓醫生在香港取得正式註冊。

  就陳凱欣議員所提出的問題,經諮詢醫委會後,現答覆如下:

(一)過去10年(即二○一二至二○二一年),通過醫委會執業資格試的人數如下:
 
年份 人數
2012 47
2013 46
2014 74
2015 40
2016 41
2017 53
2018 51
2019 53
2020 0(註)
2021 34(註)
(只包括2021年(第二次考試)的有關人數)

(二)醫委會執業資格試共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專業知識考試,第二部分:醫學英語技能水平測驗,以及第三部分:臨床考試。臨床考試共設有四個科目,包括內科、外科、婦產科及兒科。考生須先取得第一及第二部分合格,方可報考第三部分。

  過去五年(即二○一七至二○二一年),醫委會執業資格試各部分考試的應考人次及合格人數如下:
 
年份 第一部分:
專業知識考試
第二部分:
醫學英語技能
水平測驗
第三部分:
臨床考試
應考人次 合格人數 應考人次 合格人數 應考人次 合格人數
2017
(第一次考試)
109 31 45 40 63 27
2017
(第二次考試)
116 29 44 44 63 26
2018
(第一次考試)
122 24 52 48 54 25
2018
(第二次考試)
117 40 56 46 56 26
2019
(第一次考試)
145 53 80 58 70 21
2019
(第二次考試)
124 18 69 61 70 32
2020
(第一次考試)
考試取消
2020
(第二次考試)
2021
(第一次考試)
106 42 60 60 考試取消
2021
(第二次考試)
73 27 28 19 68 34

(三)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醫委會先後取消了原定在二○二○年舉行的兩次執業資格試、二○二一年執業資格試(第一次考試)的第三部分:臨床考試,以及二○二二年執業資格試(第一次考試)的第三部分:臨床考試。

  有關原定於二○二○年舉行的兩次執業資格試(第一及第二部分),分別約有150名合資格人士報考。即使該兩次考試不被取消,因應疫情發展及各項檢疫要求及入境限制,實際可到港參與考試的人數或會比上述合資格的報考人數為少。

  至於第三部分:臨床考試,合共取消了四次(即二○二○年第一及第二次考試、二○二一年第一次考試和二○二二年第一次考試),由於醫委會於報名期開始前已取消有關考試,因此未能提供報考的人數。

  根據醫委會現行有關合格成績有效期的指引,考生如持有第一及第二部分的合格成績,可以在五年內申請參加最多五次的第三部分:臨床考試。此外,考生如於同一次的第三部分:臨床考試中取得四個科目之中的三個科目合格,便可保留有關科目的合格成績,於隨後兩期的其中一次考試,申請重考餘下不合格的科目。

  由於原定於二○二○年舉行的兩次執業資格試,以及二○二一年(第一次考試)和二○二二年(第一次考試)的第三部分:臨床考試已被取消,醫委會已相應延長考生各部分考試合格成績的有效期。

(四)及(五)鑑於早前2019冠狀病毒病第五波疫情急劇惡化,以及在維持公共健康和安全及保持執業資格試的暢順運作的考慮下,醫委會決定取消原定於二○二二年五月舉行的二○二二年執業資格試(第一次考試)的第三部分:臨床考試。

  政府一直密切留意醫生供應情況,並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以應對本港醫療系統醫生人手的不足。除了持續增加本地醫科培訓學額外,政府亦積極透過不同方式吸引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來港執業,包括優化執業資格試制度、增加有限度註冊的吸引力、向居於香港以外地方的人士宣傳各種註冊途徑,以及修訂《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以在執業資格試以外另闢新途徑,讓非本地培訓醫生在符合特定條件後,便可在香港取得正式註冊資格。政府亦已於二○二二年四月底公布首批27項認可醫學資格名單。

  政府會繼續與醫委會保持緊密聯繫,以確保醫委會能繼續定期舉辦執業資格試,讓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在本港取得正式註冊。

註: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醫委會取消原定在二○二○年舉行的兩次執業資格試,以及二○二一年執業資格試(第一次考試)。
 
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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