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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新聘教師的《基本法》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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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鈞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在《2021年施政報告》中宣布,由二○二二/二三學年起,公營學校的新聘常額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測試(測試),方可獲考慮聘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公布於本年一月舉行的第一輪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的教師人數;如會,有關人數為何,並按新聘常額教師的類別(即新入職教師及屬轉校或轉編制現職教師)列出分項數字,以及該及格人數分別佔接受測試教師及全港公營學校教師人數的百分比;
 
(二)於本月舉行的第二輪測試中,有多少名屬第一輪測試中未能取得及格成績而再次接受測試的教師,以及政府會於何時公布該輪測試的結果;及
 
(三)鑑於有教育界人士反映,每年五月至七月是學校招聘教師的高峰期,有否評估,政府至今為教師舉辦的兩輪測試,能否滿足學校的需求;如有評估而結果為否,會否考慮即時加開測試場次,以及容許教師後補測試成績,以協助學校理順教師招聘的程序;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以法律形式保障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並為「一國兩制」的構想提供了堅實的憲制基礎,訂明了香港特别行政區內實行的各項制度,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基本法》一直是課程的重要元素,學生透過課堂內外的多元化學習經歷認識有關概念及其重要性。此外,教師的言傳身教對學生的成長影響深遠。教師應致力培育學生成為有質素的新一代,對社會有承擔,具國家觀念、香港情懷和國際視野。就此,教師必須正確理解《基本法》,才能啓迪學生,幫助他們正確認識香港的憲制地位,以及建立他們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正面態度。我們要求教師能充分理解《基本法》,並將之成為教師入職的條件之一。

  由二○二二/二三學年開始,常額教師在入職或轉職前,必須在指定的《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公營學校考慮聘用。須符合這要求的常額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轉校教師、由核准編制外轉為編制內的教師,以及月薪臨時教師。指定的《基本法》測試包括由教育局舉辦的《基本法》測試和由公務員事務局舉辦的《基本法》測試及該局於本年六月新推出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就張國鈞議員提出的問題,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為配合上述要求,教育局推行一個先導計劃,舉辦兩輪《基本法》測試,第一輪測試已於本年一月八日舉行,約有5 400人申請參加,當天出席人數約4 200人,出席率約八成,與公務員事務局舉辦的《基本法》測試成績相若,當中超過七成考生取得及格成績。第二輪測試原定於二月底舉行,因疫情嚴峻延至五月二十一日舉行,約有9 100人申請參加,出席率亦約八成。我們現正加緊處理批改和核對的工作,預計可於五月底至六月初陸續將測試結果郵寄給考生。

  我們舉辦兩輪《基本法》測試的目的,是幫助擬在二○二二/二三學年入職或轉職公營學校的教師符合有關要求,無論他們是在首輪或次輪測試取得有關成績,或是否在第一輪測試未能取得及格成績而參加第二次測試,同樣獲得認可。因此,我們沒有為參與兩次考試的考生作有關分析。

  參加上述《基本法》測試的人士必須持有學士學位資歷或是相關資歷的準畢業生,但並沒有規定他們必須為擬入職或轉職的教師。實際上,他們會否申請入職或轉職,或能否成功入職或轉職,我們沒有相關數據,首先,現時大部分學校尚未展開二○二二/二三學年的招聘工作;更重要的是,參加上述測試的人士是否申請入職或轉職,以及申請是否成功,取決於很多因素,有關數據並無實質意義。此外,在現階段,有關要求只適用於公營學校編制內的新聘教師,而取得及格成績的考生未必入職或轉職,故將及格人數與全港公營學校的教師人數作比較,並不恰當。

  我們會總結是次先導計劃的經驗,詳細檢討有關安排,包括測試模式、測試內容等,以訂定二○二三/二四學年及往後的安排。
 
(三)本局早於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向學校發出通告及向公眾發出新聞稿,公布上述《基本法》測試的要求及有關安排,以及分別於二○二二年一月二十日、二月十日及四月十一日透過新聞稿公布第二輪測試安排,上述文件亦上載至教育局網頁。在公布第二輪測試時,我們已清楚表明這是本學年教育局舉辦的最後一輪《基本法》測試,後因疫情而延期至五月二十一日舉行,我們藉此機會再次接受申請。我們每次接受申請時,均有表明名額有限,但為了滿足有關需求,我們安排更多試場以增加名額,最終所有申請均被接納。換言之,教育局已多次清楚公布有關測試的安排,以及為有意參加者提供足夠的機會和名額。相信欲轉換工作環境的教師已有充足的機會,清楚考慮是否參加測試。兩輪測試合共接納約14 500名申請人,應考人數約11 480人。此外,擬入職或轉職公營學校的人士如曾經在公務員事務局舉辦的《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以及將於二○二二年六月起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中,取得及格成績,亦會獲認可為符合有關要求。我們相信學校不會因《基本法》測試的要求而出現招聘困難,但如果個別學校有非常特殊的情況,我們願意個別考慮。

  多謝主席。
 
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