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與警方聯合行動檢獲31隻懷疑被非法管有的瀕危龜隻(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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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五月十七日與警方就非法管有瀕危物種採取聯合行動,在一處所內檢獲31隻懷疑被非法管有的龜隻活體及死體,並拘捕兩名懷疑涉案男子。

  漁護署發言人說:「行動中,人員在懷疑涉案人士的處所搜出31隻瀕危龜隻的活體和死體,包括21隻活生龜隻,均屬《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的瀕危或極度瀕危物種,同時亦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的附錄物種,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管制,包括屬《公約》附錄I的六隻大頭龜、屬《公約》附錄II的九隻俗稱金錢龜的三線閉殼龜、三隻眼斑水龜、兩隻黃緣閉殼龜及一隻山瑞鱉。此外,人員亦在其車上檢獲一批懷疑捕獵器具。調查仍在進行中。」

  發言人指,大頭龜、三線閉殼龜和眼斑水龜在香港均有野生種群。所有本地野生龜鱉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保護。由於懷疑涉案人士曾在網上社交平台表示龜隻於本地郊野環境捕捉,漁護署亦正從非法狩獵及管有《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指明的受保護野生動物方向進行調查。

  發言人又說:「非法管有瀕危物種屬嚴重罪行。任何人士若干犯《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十年,有關物品亦會在定罪後被充公。此外,《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亦訂明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狩獵、故意干擾、購買、售賣、輸出、要約出售或要約輸出、管有或控制受保護野生動物(包括所有野生龜鱉)。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發言人表示,政府致力打擊非法野生動物狩捕及貿易,以保護本地野生物種及瀕危物種。漁護署會保持警覺,繼續監察不同平台及社交媒體的有關信息並積極採取執法行動,打擊非法買賣瀕危物種。

  如懷疑非法售賣瀕危物種,漁護署鼓勵市民致電2150 6978或電郵至espint@afcd.gov.hk舉報。



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