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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推行元朗南第一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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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總署今日(五月十九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進行元朗南第一期發展計劃。

  該發展計劃包括工地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讓已平整的土地可用作發展公營房屋、容納棕地作業的多層樓宇、鄉村遷置區、公共休憩用地及部分環保運輸服務預留用地。

  政府將收回合共379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積約19公頃)。上述土地將於收回土地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二○二二年八月二十日)復歸政府所有。政府將會按程序於張貼收地公告後,向相關的土地業權人提供特惠土地補償。

  對於工程範圍內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而言,上述土地歸還日期並非他們須遷出的限期。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應留意地政總署今年二月十六日向他們發出的信件內所註明的遷出限期(由今年第四季至二○二三年第一季不等)。地政總署會在各個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遷出限期前三個月,按照適用程序另行在相關範圍張貼通知。

  地政總署及相關部門正全力處理受影響土地業權人、住戶及業務經營者的補償安置事宜,致力在清拆工作開始之前完成所涉個案的跟進工作。

  元朗南發展定位為元朗新市鎮的擴展部分,按現時建議的發展規模,將提供約32 900個住宅單位,可容納新增人口約98 700人,並創造約13 700個就業職位。第一期發展計劃的預備工作對順利推展整個元朗南發展計劃非常重要。
 
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