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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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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八日)立法會會議上江玉歡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多個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屋邨的樓齡不淺,大部分更設有商場、停車場及公用設施。有業主擔心,他們需承擔龐大的維修開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多少個租置計劃屋邨現正或正計劃進行大型維修工程,以及詳情為何;及

(二)過去五年,香港房屋委員會有否收到租置計劃屋邨業主就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及屋邨大型維修工程作出投訴或出現爭議的個案;若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江玉歡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租置屋邨)在物業管理方面與一般私人物業無異,同樣受《建築物管理條例》(《條例》)、相關地契及大廈公契所規管,其日常管理事務由租置屋邨的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按照《條例》及大廈公契的規定,召開管理委員會會議或業主大會進行商討及議決。

  現時所有租置屋邨均已成立法團,並由法團委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執行屋邨內公用地方和設施的管理及維修工作,履行修葺公用地方和設施的責任。作為租置屋邨內未出售單位的業主,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代表會不時就日常管理與法團分享物業管理方面的知識,亦會鼓勵法團及其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住客及房委會租戶保持溝通,以便有效管理大廈。不過,房委會不宜代法團披露維修工程的資料。任何人士如對個別租置屋邨的管理及維修事宜有疑問,可直接向法團或其物業管理公司查詢。

  正如上述,租置屋邨的管理和維修事宜由法團負責處理。因此,當房委會接獲租置屋邨業主就其屋邨管理事務的查詢和投訴,均會轉介予法團跟進處理。過去五年,房屋署曾接獲約30宗有關業主就其屋邨一般日常管理事務的投訴,當中包括在公眾地方燒香、公共設施的維修、冷氣機滴水及管理公司工作表現等;但並無接獲業主就法團處理的大型維修工程作出的投訴或出現爭議的個案。
 
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