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已獲通過但未實施的條例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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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新強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的書面答覆:

問題:

  就已獲本會通過但因各種原因仍未實施的條例/條文(有關條例/條文),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有多少條有關條例/條文,並按其獲通過的年份列出有關條例/條文的名稱及其仍未實施的原因和詳情;

(二)現時,政府有否專責機構敦促負責有關條例/條文的政策局盡早實施有關條例/條文;

(三)有否計劃加快有關條例/條文的實施;如有,詳情為何;及

(四)現時有否機制檢視有關條例/條文應否予以實施或廢除;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會否研究設立該機制?

答覆:

主席:

  就林新強議員的提問,現綜合回覆如下:

  各政策局/部門一直密切檢視已獲立法會通過但仍未實施的條例/條文的情況。自二○○八年起,政府定期向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載列已獲通過逾三年且包含尚未實施的條文的條例,並闡述相關原因和進展,供委員參考。現時共有33項在二○一九年前通過而尚未實施的條例/條文,有關條例的名稱、涉及的條文和其仍未實施的原因載於附件。

  現時,相關政策局/部門會不時檢視有關條例/條文,並考慮最新發展、實際情況及政策需要,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實施,以回應社會的需求。由相關政策局/部門在審視實際情況及政策需要後決定條例/條文的實施時間,是最穩妥的安排。



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