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更新認可疫苗接種紀錄地區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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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十六日)公布,將認可厄瓜多爾、肯尼亞、塞舌爾和委內瑞拉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作為曾於海外地區逗留的抵港人士的認可疫苗紀錄。相關安排將由五月十八日(星期三)凌晨零時起實施。政府亦提醒來港人士,歐盟新冠數碼通行證包括的病毒檢測證明,可作為登機前核酸檢測證明文件。

  政府已與厄瓜多爾、肯尼亞和委內瑞拉政府完成商討,將認可該等地區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作為曾於海外地區逗留的抵港人士的認可疫苗紀錄。此外,政府早前宣布接受歐盟新冠數碼通行證機制下認可的疫苗接種紀錄,作為從海外地區登機來港所要求的認可疫苗接種紀錄。歐盟最近宣布在該機制下,認可由塞舌爾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等同歐盟成員國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因此政府亦將接受該地區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為認可疫苗接種紀錄。

  由五月十八日凌晨零時起,持有由厄瓜多爾、肯尼亞、塞舌爾和委內瑞拉相關主管當局發出並符合指定格式(如適用)疫苗接種紀錄的人士,可從海外地區登機來港。有關旅客所接種的疫苗必須為列於政府「就指明用途認可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列表」上的疫苗。

  政府同時留意到歐盟新冠數碼通行證機制亦認可了印度尼西亞及越南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政府繼早前已與該兩個地區達成認可安排,亦將更新「發出認可疫苗接種紀錄地區或機構名單」,將印度尼西亞及越南列為在歐盟新冠數碼通行證機制下發出認可疫苗接種紀錄的地區。

  此外,歐盟新冠數碼通行證亦包括病毒檢測證明,可作為有關化驗所或醫療機構獲所在地方的政府相關主管當局承認的證明。即如相關來港人士所持的歐盟新冠數碼通行證病毒檢測證明載列所需資料,包括相關人士的全名、檢測是在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進行、檢測為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等,該病毒檢測證明可視為符合登機前核酸檢測證明文件的要求。

  政府對海外抵港人士入境實施嚴格防控措施,要求曾逗留任何海外地區的人士,必須已完成疫苗接種並持認可疫苗接種紀錄方可登機來港。認可疫苗接種紀錄包括由(1)香港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2)由內地或澳門當局或其認可機構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或認證文件、(3)由經世界衞生組織指明當地監管機構為嚴格監管機構的國家的相關主管當局或其認可機構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或認證文件、(4)香港與當地政府達成認可安排而由當地相關主管當局或認可機構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或認證文件,或(5)香港與某機構達成認可安排而由該機構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

  獲認可發出疫苗接種紀錄的地區或機構名單臚列於附件,並會上載至政府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

  政府會繼續與其他地區就疫苗接種紀錄認可安排進行商討。當政府與這些地區陸續達成認可安排後,將更新名單。



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