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防疫抗疫基金申請的審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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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邵家輝議員的提問和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本年一月及二月分別宣布推出第五輪及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措施,並表示會盡早落實有關措施。然而,不少商戶和市民向本人求助,表示提交有關申請多時仍未有任何消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第一波疫情爆發以來,各類表列處所按《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的規定停止營業的日期及總停業日數為何;
 
(二)政府至今分別接獲、批准及拒絕了多少宗對上述兩輪措施提出的申請,以及正處理多少宗上訴個案,並按項目列出分項數字;至今未完成審批和發放款項的主要原因為何;
 
(三)鑑於據悉,不少申請人就審批申請的問題致電相關的查詢熱線但不獲具體回覆,政府有否接獲對查詢熱線的投訴;如有,有否評估該等熱線能否有效向查詢人士提供協助;如有評估而結果為能夠,詳情為何;如評估結果為否,會否作出改善;
 
(四)在審批就上述兩輪措施提交的申請時,有否發現涉嫌詐騙或濫用的個案;如有,按項目列出分項數字,以及有否評估該等個案會否影響審批進度;
 
(五)有否評估,在政務司司長一職出缺期間,有否影響督導工作的進行,導致相關政府部門審批申請的時間加長;如有評估而結果為否,原因為何;及
 
(六)有否採取措施加快審批申請和發放款項的進度;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為抗擊第五波新冠病毒疫情,政府分階段推出一系列收緊群組聚集和社交距離措施,當中包括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下規定的表列處所實施營業限制及停業的要求。為支援受第五波疫情影響的表列處所,政府先後推出第五輪和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基金)措施。
 
  就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現代表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回覆如下:
 
(一)自疫情開始以來,各類表列處所按規定停止營業的日期和總日數載於附件一。
 
(二)政府在第五輪和第六輪基金下,分別推行了11項及13項措施,以支援直接受收緊社交距離措施影響的商業處所,兩輪基金推出的相關措施的進度分別載於附件二及附件三。截至四月二十九日,第五輪和第六輪基金的相關措施中,分別有八項和六項措施已經完成,尚在推行中的措施則分別有三項和七項。
 
(三)相關執行部門及單位就以下的第五輪及第六輪基金的措施,設有查詢熱線:
 
第五輪基金 第六輪基金
  1. 餐飲處所資助計劃
  2. 商營浴室牌照持有人資助計劃
  3. 美容院、按摩院及派對房間資助計劃
  1. 餐飲處所資助計劃
  2. 商營浴室牌照持有人資助計劃
  3. 美容院、按摩院及派對房間資助計劃
  4. 髮型屋及理髮店資助計劃
 
  相關的執行部門及單位並沒有收到市民對措施查詢熱線服務的投訴。
 
(四)由於部分措施仍在推行中,相關執行部門及單位難以在現階段估計涉及蓄意詐騙及濫用基金措施的申請數目。若在審批、上訴及覆檢過程中發現有申請人蓄意提交虛假失實或具誤導性的文件及資料,執行部門及單位會把個案轉介予警方跟進。以「美容院、按摩院及派對房間資助計劃」為例,負責執行計劃的部門及單位正就接近1 000宗這類的申請作進一步資料核實,以決定下一步的跟進工作。這些申請涉及的情況包括:同一處所提交多個申請、業務性質可疑、相關業務於措施指定日期前並不存在、相關處所並無聲稱的營運業務、不同處所提交相同的店鋪相片、店鋪相片與報稱地址不符等。鑑於這些個案數目不少,並需動用額外人手及程序處理,對整體審批申請的進度難免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
 
(五)第五和第六輪基金的所有措施均獲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的基金督導委員會批准推行,各相關執行部門及單位須按照委員會批准的準則及細節執行措施,政務司司長一職出缺不會影響基金措施的審批工作。為持續監察措施的進展,委員會秘書處會定時要求部門及單位就措施提交進度報告,各相關政策局局長亦有責任督導由其政策局負責的措施的順利推行。此外,政府會向立法會提交季度報告,匯報各項措施的最新進展。
 
(六)行政長官在推出第五輪及第六輪基金措施時,已要求各執行部門盡量簡化審批申請的程序,務求盡快發放資助。就此,相關部門在推行基金措施時均採取了不同便利和加快處理申請的做法,包括盡量減省申請時所需提交的證明文件和需要填寫及核對的資料、優先處理已在過往基金措施下成功申請的個案等。此外,在推行第六輪基金時,部分措施會以第五輪基金措施的申請資料為基礎,一次過同時發放在第五輪及第六輪基金下的資助,申請人無須就第六輪基金的資助另行作出申請。



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