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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恢復正常運作及就有陪審團參與的法律程序規定進行快速抗原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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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五月六日)宣布,因應最新的公共衞生情況,由二○二二年五月起,所有法庭事務(包括法庭聆訊及有陪審團參與的法律程序)將逐步恢復正常,而法庭及公共空間的座位數目仍會略為減少。為加強公共衞生保障,由二○二二年五月十日起,有陪審團參與的法律程序中,主要的法庭使用者(包括法律代表及檢控人員)須進行快速抗原測試。

法庭將恢復正常運作但座位數目略為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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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着有陪審團參與的法律程序(包括高等法院及死因裁判法庭的案件)以及法庭聆訊(包括民事及刑事案件)逐步恢復進行,由二○二二年五月開始,所有法庭事務將回復正常,惟法庭及公共空間的座位數目將仍會略為減少。這些安排是要確保法庭在目前的公共衞生情況許可下可繼續安全地處理事務。

  法庭會繼續在適當情況下更廣泛使用遙距聆訊及/或以書面形式處理民事法律程序及其他合適案件。法庭會就個別案件給予指示。

  各級法院所有登記處、會計部及提供支援服務的辦事處均已恢復正常運作;而於四月二十日起(或由相關重開日期起),辦公時間亦已恢復正常。三月七日至四月十一日期間的法庭程序一般延期安排剛結束後,提交至法庭的文件數量曾大幅增加,而隨着有關情況有所減緩,當時部分登記處的派籌及投遞箱特別安排亦已停止。

  因應最新的公共衞生情況,司法機構會繼續實施適當的預防及人流管理措施,以維持社交距離和限制人流。

有關主要法庭使用者出席有陪審團參與的法律程序前須進行快速抗原測試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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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陪審團參與的法律程序由二○二二年五月十日起恢復聆訊後,出席該等聆訊的所有主要法庭使用者(即法律代表和檢控人員)須每天於前往法庭出席聆訊前進行快速抗原測試。考慮到在此等法律程序中這些主要法庭使用者與陪審員之間會有頻密和廣泛的互動交流,為進一步保障法庭使用者的健康,現行司法機構每天進行檢測的規定(即自二○二二年二月起已適用於陪審員、法官及司法人員以及司法機構的支援人員的規定)將涵蓋至這些主要法庭使用者。安排詳情載列於附件。
 
實施「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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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機構自二○二二年三月二日起就進入各法院大樓實施「疫苗通行證」。由二○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起,司法機構將按照政府的接種時間表(www.coronavirus.gov.hk/pdf/vp_t1_CHI.pdf),實施「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惟以下類別人士將繼續獲得豁免:
 
(a)12歲以下的兒童;
(b)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的人士;或
(c)當天必須到法院大樓辦理法庭事務的法庭程序與訟各方或證人、事先獲得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准許出席聆訊的法律代表、或於二○二二年三月二日前已展開的聆訊的陪審員。

  司法機構會繼續使用由政府開發的「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在法院大樓的入口主動進行查核,該流動應用程式會掃描相關二維碼,並保存紀錄31天。法庭使用者到訪法院大樓處理法庭事務時,請預留時間進行查核。
 
2022年5月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3時1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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