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就檢討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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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五月六日)上午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就檢討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開場發言:

主席:

  特區政府非常重視保障兒童的最佳利益,深信每名兒童都應受到保護,免受傷害虐待。早前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發生懷疑虐待兒童事件,令人痛心。勞工及福利局和社會福利署(社署)今年一月三十一日出席福利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時已向委員匯報政府的跟進工作,亦知會事務委員會政府已經按「優化整筆撥款津助制度檢討報告」中有關提升津助服務質素的建議,優先開展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的檢討工作。在聆聽各界包括委員於會上的意見後,政府已經採取連串跟進措施,即時改善部分現行兒童住宿照顧相關服務及展開兒童住宿照顧及其他服務的檢討工作。正如文件所述,我們會藉今日的特別會議向委員匯報檢討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工作進度及對「童樂居」事件的最新跟進情況,並細心聆聽委員的意見,集思廣益,以改善兒童福利服務。

  我們認為保護兒童的工作刻不容緩。為盡快加強現時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質素和監管,社署已在審視現行服務後,在今年二月及三月落實多項改善工作,包括面見現時提供幼兒住宿照顧服務的機構管理層作出提醒、要求所有相關服務單位安裝閉路電視及制定主動監控及翻看紀錄的政策及機制、將保健衞生督察加入跨專業巡查隊伍及發信通知現正提供相關課程的各大專院校必須為課程加入與保護兒童相關的元素等,以期能在完成檢討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前,為服務帶來即時提升,確保住宿兒童能夠得到適切照顧。

  政府亦於二○二二年四月中宣布成立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全面檢視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的監管,並提出改善措施。檢討委員會由社署署長領導,委員包括立法會議員、兒童事務專家、具相關經驗的福利機構代表、醫療及法律界的專家和商界代表等。檢討委員會的工作範圍包括:(一)檢視現時的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各類服務之間的銜接及服務監管;(二)確定需要改善的地方並制訂可行的改善措施;及(三)就檢討內容提出具體建議。檢討工作預計於二○二三年三月完成。在完成檢討工作後,檢討委員會會向兒童事務委員會及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報告檢討結果。

  檢討委員會已於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舉行首次會議,並就檢討委員會的職權、檢討範圍及檢討時間表進行討論。檢討委員會在會議中確立的三大檢討範疇亦已載於文件中供大家參考。此外,檢討委員會同意整個檢討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集中檢討為六歲以下兒童提供服務的留宿幼兒中心,又稱留宿育嬰園及留宿幼兒園,以及設有住宿服務的特殊幼兒中心,預計於今年九月完成。第二階段則檢視其他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包括兒童院及收容中心、男/女童院及宿舍,以及屬非院舍服務的寄養服務、兒童之家及輕度弱智兒童之家,預計於二○二三年三月完成。

  為提供機會讓更多營運機構參與提供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促進質素提升,政府會物色合適的地方設立新的留宿幼兒中心,並按照檢討委員會將提出的優化幼兒照顧模式,推行先導計劃。

  在立法工作方面,政府將會推進強制舉報虐待兒童個案機制的立法工作,包括讓須承擔強制舉報責任的專業工作者接受適當培訓,以提升他們及早發現和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的能力,目標是在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法案。政府亦會考慮如何落實法律改革委員會去年九月發表的《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或受到嚴重傷害個案》報告書中所提出有關「沒有保護罪」(註)的建議。

  我和同事們樂意回答議員的提問,但由於執法和規管機構仍就事件進行調查,不排除會有進一步行動,部分個案更已進入司法程序,我們不宜就個別事件或個別人士作出討論,希望議員諒解。多謝各位。

註:就適用於兒童方面,「沒有保護罪」是指在因非法作為或忽略導致兒童死亡或受嚴重傷害的個案中沒有保護該兒童。如受害人死亡,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的最高刑罰為監禁20年;如受害人受嚴重傷害,監禁15年。



2022年5月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