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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項附屬法例刊憲以實施新會計專業規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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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六日)在憲報刊登三項附屬法例,分別為《〈2021年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會計及財務匯報局(過渡及保留條文及相應修訂)規例》(《規例》);以及《2022年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修訂附表3B)公告》(《修訂附表3B公告》),以實施新會計專業規管制度。
 
  《2021年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修訂條例》)在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獲立法會通過,使財務匯報局成為全面而獨立的會計專業規管機構,並新命名為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會財局),以履行擴大的法定職能,包括向會計師發出執業證書;為會計執業單位和本地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註冊;以及處理會計專業的查察、調查和紀律處分。會財局亦會監督香港會計師公會(會計師公會)執行其各項法定專業職能。
 
  《生效日期公告》旨在把二○二二年十月一日定為《修訂條例》的生效日期,惟關於在會財局下設立法定的諮詢委員會,以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藉規例訂立因應《修訂條例》所需的過渡及保留條文的權力之相關條文將提早於二○二二年七月四日生效。《規例》旨在訂明在新制度實施後處理待決或仍在進行的個案的過渡安排,保證個案可清晰有序地分別由會財局及會計師公會跟進;以及對有關條例和附屬法例的相應修訂。至於《修訂附表3B公告》則會把發出執業證書、執業單位註冊和相關續期的收費水平,訂定為等於會計師公會現時收取的水平,並由會財局在二○二三年十月一日起收取。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說:「會財局與會計師公會未來會共同努力,達致香港會計業的有效規管和長遠發展。我們會與業界保持緊密溝通,協助業界過渡至新制度以及回應行業的發展需要。」
 
  三項附屬法例將於二○二二年五月十一日舉行的立法會會議上提交立法會省覽,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2022年5月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