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一題:青年宿舍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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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鄭泳舜議員的提問和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陳積志的書面答覆:
 
  政府在《2011至12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推行青年宿舍計劃(該計劃),由政府全數資助非政府機構在它們擁有的土地上興建青年宿舍。該計劃至今推出七個項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據報,該計劃推出至今僅有一個項目落成,餘下每個項目出現延誤的原因為何;
 
(二)是否知悉,截至本年二月,有多少人入住該計劃下位於大埔的香港青年協會青年宿舍PH2,以及每名入住人士的以下資料:年齡、每月收入、資產總值、入住原因、居住年期,以及有否申請公共租住房屋(以表列出);
 
(三)該計劃下尚未落成的六個項目的以下資料:(i)最新進展、(ii)預期竣工時間及(iii)最新估計的宿位數目(以下表列出);有否就該等項目制訂時間表;如否,原因為何,以及如何加快推展該等項目;
 
項目 (i) (ii) (iii)
(a)保良局位於元朗的項目      
(b)東華三院位於上環的項目      
(c)香港青少年發展聯會位於旺角的項目      
(d)香港女童軍總會位於佐敦的項目      
(e)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有限公司位於元朗的項目      
(f)救世軍位於灣仔的項目      

(四)鑑於該計劃的其中一個目的,是讓青年人可為其中期個人發展目標儲蓄,政府會否因應該六個尚未落成的項目竣工需時,推出其他措施協助青年人置業及儲蓄;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有否考慮在該計劃下推出更多項目;如有,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為滿足部分在職青年對擁有自己居住空間的渴望,同時釋放土地發展潛力,政府推出「青年宿舍計劃」,非政府機構在其未盡其用的土地上由政府全數資助興建青年宿舍,並在建成後由非政府機構以自負盈虧的形式營運。
 
  現時按「青年宿舍計劃」進行的項目共七個,分別為:已完成及入住的香港青年協會(青協)位於大埔寶鄉街的青年宿舍;快將完工的保良局位於元朗馬田壆的青年宿舍;正在施工的香港女童軍總會位於佐敦的工程項目及東華三院位於上環的工程項目;以及計劃中的香港青少年發展聯會位於旺角的工程項目、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有限公司位於元朗的工程項目,和救世軍位於灣仔的工程項目。這些項目共可提供超過3 400個青年宿舍宿位。
 
  就鄭泳舜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運輸及房屋局後,我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 及 (三)特區政府一直積極推展「青年宿舍計劃」。各個項目的規模、樓宇設計和技術要求均不盡相同,涉及的規劃和土地程序亦各異。例如有項目的選址位於法定古蹟附近,因此需進行文物影響評估及諮詢程序。此外,亦有項目按照「一地多用」的原則在用地提供青年宿舍以外的自資設施或公帑資助設施,負責營運的非政府機構需時完成各項設施的籌備和規劃工作。民政事務局一直協助各非政府機構與有關的政府部門商討,解決各項目所面對的技術問題以加快項目的進度。我們會繼續與相關非政府機構合作推展所有青年宿舍項目。
 
  有關各青年宿舍項目的最新進展、宿位數目及預計竣工日期載於附件。
 
(二)青協位於大埔的青年宿舍已在二○二○年三月落成啟用,共提供80個宿位。截至二○二二年二月,共有90名青年現正或曾經入住該青年宿舍。根據青協提供的資料,租戶的平均年齡約25歲,平均每月收入及平均資產總值分別為18,435元及116,704元。約六成租戶均從二○二○年起入住至今,其餘租戶則入住約一至兩年。約三成青年入住的原因是希望在青年宿舍能夠有較多私人空間並發展自我,約兩成半則因為工作或進修需要,而其餘青年的入住原因主要是家庭環境擠迫等。如租戶獲編配公共租住房屋,他們須通知青協並在合理時間內遷出青年宿舍,但他們毋須在事前向青協申報他們正申請公共租住房屋。
 
(四)住屋問題不單是青年人的問題,而是整個香港社會所面對的問題。面對嚴重土地供應短缺,政府一直透過各項措施,致力覓地建屋和善用現有資源,以豐富房屋階梯。除一直推行居者有其屋計劃外,政府近年亦推出「港人首次置業」先導項目、把「綠表置居計劃」和「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恆常化、加快出售「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的未售單位等,協助市民(包括青年人)置業。
 
(五)從政策上來說,「青年宿舍計劃」的目標是善用非政府機構手中的土地,提供一個可行的選擇,讓部分希望擁有自己居住空間的在職青年能實踐所想,亦能讓這些青年租戶有機會為日後發展作儲蓄。
 
  當有新項目成熟,我們將盡快公布詳情。我們會密切留意社會對青年宿舍的需求,逐步落實各個項目和繼續與有興趣的非政府機構協商,以期提供更多青年宿舍單位。



2022年5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