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就打擊非法銷售另類吸煙產品作主動巡查(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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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署今日(四月三十日)表示,署方轄下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將會致力實施和執行有關另類吸煙產品的新法例。

  《2021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條例》)今日生效。《條例》禁止進口、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和監禁六個月。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控煙酒督察在《條例》生效前,曾到訪超過230個另類吸煙產品的零售點,當中仍有少數零售點售賣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督察已提醒店鋪人員新法例禁止售賣另類吸煙產品,並敦促守法。控煙酒督察今日再到上述處所巡查,暫未發現違例情況。

  發言人續指:「禁令涵蓋電子煙、加熱煙產品、草本煙及其配件。控煙酒督察今日開始會因應投訴進行調查及採取執法行動。除巡查外,控煙酒辦亦會安排便裝人員執法,以及與其他執法單位進行聯合行動。」

  根據《條例》,任何人不得將另類吸煙產品進口香港,包括當作包裹或貨物運入,或由入境旅客攜帶入境。由取道香港國際機場過境而期間沒有經過出入境檢查的人士所攜帶的物品、航空轉運貨物,及一直留在飛機或船隻上的過境物品,可獲豁免。衞生署會與海關緊密合作,防止非法進口另類吸煙產品。

  此外,在《條例》下,任何人不得在法定禁煙區內吸用或攜帶已啟動的另類吸煙產品,違例者將定額罰款1,500元。由二○二一年一月至二○二二年三月期間,控煙酒辦共向於法定禁煙區內吸用另類吸煙產品的違例者發出16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傳票。控煙酒督察會繼續巡查法定禁煙區,以確保市民遵守禁煙規定。

  新法例旨在防止大眾接觸這些有害的新吸煙產品。衞生署提醒市民及持份者須遵守新法例,並呼籲公眾選擇無煙的健康生活方式。市民、入境旅客及業界可瀏覽控煙酒辦公室網頁(www.taco.gov.hk),了解新法例的詳細內容。如有查詢或投訴,亦可致電控煙酒辦熱線2961 8823或1823。



2022年4月30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8時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