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公務員交流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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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英豪議員的提問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在去年年中表示,政府快將與廣東省政府及深圳等市政府簽訂掛職交流協議(協議),讓公務員到內地掛職交流,以深入了解內地省市政府的工作和運作方式,而政府亦歡迎內地公務員來港交流。此外,政府早前亦與北京和上海等地政府簽訂協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與北京和上海政府簽訂協議的日期為何,以及將於何時與廣東省和深圳市的政府簽訂協議;有否計劃在未來三年與更多不同省市的政府簽訂協議;

(二)鑑於政府將與廣東省和深圳市的政府簽訂協議的消息發出至今已逾大半年,但政府仍未公布協議的具體安排,原因為何;

(三)將獲委派參與掛職交流的本港公務員所涉及的職級和有關的考慮為何;該等職級會否包括政府部門新入職和資深的政務官,以及政策局的常任秘書長和副秘書長;

(四)上述(i)本港公務員到內地掛職交流和(ii)內地公務員來港掛職交流的具體安排,包括時間表和每年參與的公務員人數為何;及

(五)掛職交流可取得的預期效益為何,包括其對公務員體制和管治方面有何正面影響及幫助?

答覆:

主席:

  公務員隊伍是香港特區政府的骨幹,肩負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責任。香港特區作為國家的一部分,公務員加深認識內地的最新發展,以及國家的相關策略和規劃,非常重要。公務員事務局與內地省市合辦的「公務員交流計劃」是這方面工作的一部分,其目的是讓雙方公務員暫駐對方機構交流,透過交流經驗和專業知識,加深認識對方的體制、法規、政策及執行情況等,並加強彼此的聯繫溝通,且親身體驗暫駐城市的最新發展。

  就問題的各部分,政府綜合回覆如下:

  「公務員交流計劃」舉辦至今,共有約380名內地官員及約140名香港公務員參與。參與的香港公務員均屬總薪級表第45點或以上(或同等薪級)的人員。內地的交流人員則主要屬處長或副處長級的官員。近年曾參加交流計劃的內地省市包括北京市、上海市、重慶市、杭州市、武漢市及長沙市。

  每次交流為期約四星期,主題按參加計劃人員的工作性質及需要作出安排,過去曾涵蓋的範疇包括基建發展、城市規劃、交通管理、公共房屋、衞生和食物安全、環境保護、商貿、資訊科技、文化藝術等。參與的公務員可透過簡介會、培訓、會議、座談、經驗交流會和實地考察等,了解暫駐機構的運作方式。交流人員不會在暫駐機構行使實質職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二○二○年十月三十日與時任廣東省省長馬興瑞簽署落實《粵港合作框架協議》2020年重點工作,當中提出「推進『公務員交流計劃』擴大至珠三角九市,並持續舉辦各種形式交流活動」(第41項)。計劃的對象為總薪級表第45點或以上(或同等薪級)的公務員,包括政務職系、行政主任職系和各專業職系人員。將「公務員交流計劃」擴大至包括內地大灣區城市,可讓香港公務員有機會較深度體驗大灣區城市的發展,對於推動他們在不同領域的工作發揮積極和重要的作用。

  參與交流計劃的內地城市須經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港澳辦)整體協調。過去兩年(二○二○年及二○二一年)因疫情關係,所有在內地舉行的交流活動均被迫取消。在港澳辦的協調下,政府正積極籌備二○二二至二三年度的交流計劃,並與內地相關單位商討細則,具體安排有待落實,期望在情況許可下盡快開展交流活動。「掛職」一詞在內地有特定意思,特區政府與內地城市互派人員暫駐對方機構與內地一般理解的「掛職」未必相同,因此有關計劃一向名為「公務員交流計劃」。

  過去參與交流的人員及部門,對交流計劃都有正面積極的評價,認為活動增進了雙方的認識及聯繫,有助日後溝通合作。當中,香港和內地公務員都認為交流計劃具啓發性,並有助具體認識對方政府機構的管理策略、規例守則及工作文化。



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