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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布新的上網電價價格及推出便利措施協助私營界別在室外停車場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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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宣布新的上網電價價格,並推出便利措施協助私營界別在室外停車場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
 
  為應對氣候變化,政府一直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於二○一八年與兩間電力公司引入上網電價,讓私營界別以較一般電費高的價格,向電力公司售賣所生產的可再生能源電力,以提供誘因鼓勵私營界別投資可再生能源。
 
  根據《管制計劃協議》,政府與兩間電力公司就上網電價及可再生能源證書價格進行周年檢視。在訂定上網電價價格時,政府與電力公司需要透過縮短系統的回本期至約10年提供足夠經濟誘因鼓勵私營界別投資發展可再生能源,同時需平衡上網電價對電費的影響。考慮到近年發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統的成本有顯著下降,政府和電力公司決定在明日(四月二十七日)起把上網電價由現時每度電三元至五元調整至以下的水平,而可再生能源證書的定價則維持現時每度電五角的水平:
 
(一)可再生能源系統發電容量等於或小於10千瓦:每度電四元;
 
(二)可再生能源系統發電容量超過10千瓦但不超過200千瓦:每度電三元;及
 
(三)可再生能源系統發電容量超過200千瓦但不超過一兆瓦:每度電二元五角。
 
  政府發言人說:「上網電價計劃的成效顯著。相對計劃推出前的10年間,只有約200個私營可再生能源設備接駁至電網,兩間電力公司由二○一八年至二○二二年第一季共收到超過20 000個申請,當中超過18 000個申請已獲批准,估計完成安裝後每年可生產接近三億度電,足以應付約90 000個家庭(大約相當於中西區的住戶總數)的電力需求。不少國家及地方類似計劃的價格水平已按安裝可再生能源的成本有所下降而逐步調整。隨着本地可再生能源巿場發展下投資成本已大幅下降,可再生能源系統按新生效的上網電價價格仍可達至約10年的回本期,相信已提供足夠經濟誘因,繼續鼓勵公眾參與發展可再生能源。」
 
  正如《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所述,政府會透過帶頭在政府處所發展可再生能源,以及便利私營界別在其土地及物業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致力促進再生能源的發展。繼放寬於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簡稱「村屋」)的天台上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的規定及修訂法例豁免個人有關在其住宅處所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的課稅義務及商業登記的要求,環境局和發展局現推出一套協助私營界別在室外停車場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的便利措施。在符合特定規定並取得環境局的政策支持下,私營界別可在位於非住宅處所的地面或主天台上的較大型室外停車場泊車位裝設不高於三米的太陽能光伏系統(已包括其支架),並可受惠於以下主要的便利措施:
 
(一)屋宇署將提供快速審批服務,處理擬議在上述室外停車場豎設支承太陽能光伏系統的構築物建築圖則。審批時間將由現時60天加快至30天內完成;施工同意書的申請亦可與建築圖則一併提交,供署方同步處理;及
 
(二)屋宇署將就上述由太陽能光伏系統覆蓋的非住宅處所的地面或主天
台上的較大型室外停車場泊車位給予全數總樓面面積寬免,並接納以建築物最高的實用樓面空間之上的屋頂的平均高度計算建築物高度,釐定建築物的准許上蓋面積和地積比率。
 
  除了上述新的便利措施外,政府一直亦致力為私營界別裝設可再生能源裝置提供更清晰的指引及簡易相關程序。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在二○二○年七月公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提出有關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的申請的評審準則,以考慮公眾人士提出在各土地用途地帶裝設太陽能光伏系統的規劃申請。自該評審準則公布後,城規會近日首次批准了一宗擬議在「農業」地帶的土地上發展屬「公用事業設施裝置」的大型太陽能光伏系統的規劃申請。該項目涉及約1 650塊太陽能板,估計每年可生產超過72萬度電,相當於超過200個家庭每年的用電量,將會是善用農地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良好示範。
 
  此外,一般而言,在現有樓宇上設立太陽能光伏系統的裝置,如主要為同一地段內的建築物╱設施或其佔用人供電,這屬地契准許用途的附屬設施,不涉及需事先獲得地政總署批准改變地契用途限制。為便利太陽能光伏系統的安裝,地政總署會適時發出作業備考公布詳細安排。除此以外,裝置仍需符合其他地契條款,否則需事先向地政總署作出申請,該署會按機制處理。
 
  有關便利措施的詳情已上載至機電工程署的香港可再生能源網(re.emsd.gov.hk)。市民亦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環境局設立的熱線3509 8652查詢。
 
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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