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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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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委員:
 
   環境局去年二月發布《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35》(《資源循環藍圖》),定下「全民減廢‧資源循環‧零廢堆填」的願景。我今日向委員會匯報當中主要政策措施的進展,並聽取大家意見。
   
  過去一年多,政府按照《資源循環藍圖》所訂下的策略,積極推動源頭減廢、分類回收,以及發展轉廢為能設施這三方面的重點工作。第一,源頭減廢方面,垃圾收費是推動減廢和多方面的火車頭,相關的條例草案於去年八月獲立法會通過,環境局已開展有關的籌備工作。另外,政府致力推動「走塑」文化,應對減少即棄塑膠的挑戰,環境保護署進行了「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及「管制即棄膠餐具計劃」公眾諮詢,政府亦邀請了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委員會)進行管制即棄塑膠公眾參與,委員會剛於四月中向政府提交了建議。政府已有初步工作計劃,逐步落實委員會的建議。首先,我們會優化現行的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包括建議收緊豁免範圍及把收費由五角提升至一元。我們估計最快可於今季內把修訂《產品環保責任條例》(第603章)的附屬法例提交立法會審議。
   
  我們亦正着手準備一項修訂條例草案,以管制多種有合適替代品或非必要的即棄塑膠產品,如塑膠棉花棒、雨傘袋,以及一些常見的即棄塑膠產品如枱布及氣珠膠膜包裝(俗稱泡泡紙或bubble wrap)。我們會爭取條例草案最快於今年內提交予立法會審議。
   
  去年的公眾諮詢顯示超過九成的意見贊成立法管制即棄膠餐具。就分階段實施時間表方面,很多意見認為在疫情下即棄膠餐具的使用量增加,因此希望加快實施管制計劃。現時市場上已有不少供應商能提供替代品。為回應公眾期望,我們認為應該較原定計劃的二○二五年提早實施首階段管制,當中包括禁止在本地銷售及在餐飲處所提供即棄發泡膠餐具、禁止餐飲處所向堂食顧客提供即棄膠餐具,以及禁止向外賣顧客提供已有成熟替代品的即棄塑膠餐具,例如飲管、攪拌棒、叉、刀、匙、碟等。我們初步向委員會建議在上述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後讓社會各界約有六個月時間作出準備,然後實施首階段管制。
   
  除了我剛才提及的立法工作外,我們亦會及早去信有關商店和業界,加強鼓勵他們主動在法例實施前,減少向市民大眾提供非必要的即棄塑膠餐具、支持簡約包裝和「裸賣」,一起加快減廢「走塑」。
   
  第二方面是分類回收,環境局的目標是令本地具備足夠的回收途徑以及回收處理能力,支持社會大眾實踐廢物源頭分類及回收。在地區層面,環境局正持續擴展社區回收網絡「綠在區區」,包括增加「回收便利點」;在政府層面,環境局繼續推展涵蓋廢紙、廢塑膠和廚餘等主要回收物的中央收集及處理服務,同時發展有關的轉廢為能及轉廢為材配套設施,以加強本地資源循環的處理能力;在業界層面,環境局繼續透過回收基金及環保園等不同政策,支持回收業界的可持續發展,亦締造綠色就業機會。
   
  第三,關於推動發展轉廢為能設施以處理未能回收的廢棄物方面,除了現正興建中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I‧PARK1外,環境局已於今年一月宣布即將為第二個綜合廢物管理設施I‧PARK2展開環境影響評估及技術性研究,以及同步為興建更多本港所需的轉廢為能設施展開一項全港性選址研究,以期在約二○三五年落成足夠的轉廢為能設施,實現「零廢堆填」。屆時,由堆填區釋出的溫室氣體將進一步大幅減少,配合香港力爭在二○五○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
   
  接下來我和我的同事樂意聽取各位委員的意見並解答問題。
   
  多謝主席。
 
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0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