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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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37歲男子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規例》),今日(四月二十一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罰款二萬四千元。

  該名男子為一名貨車司機,他在二○二一年八月十二日及十三日向獲授權人員就有關一批受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污染進口魚類的去向提供虛假資料。該男子被控三項違反《規例》第3(4)及3(5)條,今日就三項罪行共被判罰款二萬四千元。

  根據《規例》,任何人士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屬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在追蹤期間向獲授權人員隱瞞或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並會阻延病毒追蹤工作,對公共衞生構成重大威脅。截至今日,共有七人已因違反相關《規例》被法庭定罪。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