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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務署全年開放水塘垂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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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務署今日(四月二十日)宣布,將於明日(四月二十一日)放寬水塘釣魚期,容許持有有效釣魚牌照人士全年在香港所有水塘垂釣。

  過往,持有有效水務署釣魚牌照的人士一般只可在每年九月一日至翌年三月三十一日在水塘垂釣。鑑於市民對垂釣的興趣日益增加,而水塘是其中一個熱門的垂釣地點,水務署二○二一年四月展開放寬水塘釣魚期的先導計劃,容許持有有效釣魚牌照人士於二○二一年全年在船灣淡水湖及大潭水塘群(即大潭上水塘、大潭副水塘、大潭中水塘及大潭篤水塘)垂釣。

  水務署亦委託了專家顧問,評估在先導計劃期間,放寬釣魚期對水塘環境和水質及水塘內魚類種類和數量的影響。評估結果顯示放寬水塘釣魚期限制對水塘環境、水質及水塘內魚類種類和數量均沒有構成明顯影響。水務署檢視專家顧問的意見後,在不影響食水供應及安全的前提下,放寬水塘釣魚期,讓持有有效釣魚牌照人士可以全年在香港所有水塘(即十七個水塘及九個灌溉水塘)垂釣,享受釣魚樂趣。水務署會繼續緊密監測水塘的水質,定期抽取水樣本進行化驗,確保水塘的水質優良。

  如欲到水塘釣魚的人士,須先向水務署申請牌照。申請人必須年滿十三歲,費用為三十三元,有效期為三年。有關釣魚牌照的申請辦法,請參閱水務署網頁

  為保護珍貴的水資源不受污染,釣魚人士在水塘垂釣時須遵守釣魚牌照的條件及規限。水務署特別提醒前往水塘區釣魚及郊遊的人士要保持集水區、引水道及水塘範圍清潔,切勿將垃圾或物件隨地棄置或擲入水塘,或在集水區、引水道或水塘嬉水、游泳、清洗物件及放生動物(包括魚類等),以保障食水安全及公眾健康。污染水塘和上述其他水務設施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可被處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