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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聯合國制裁(阿富汗)規例》和《〈2012年聯合國制裁(阿富汗)規例〉(廢除)規例》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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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十四日)在憲報刊登《2022年聯合國制裁(阿富汗)規例》(《2022年規例》)和《〈2012聯合國制裁(阿富汗)規例〉(廢除)規例》(《廢除規例》)。兩項《規例》均即日生效。
   
  政府發言人說:「《2022年規例》實施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阿富汗施加的一切制裁及相應豁免,包括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615號決議施加的豁免。《廢除規例》因應《2022年規例》的訂立,廢除《2012年聯合國制裁(阿富汗)規例》。」
   
  《2022年規例》實施的制裁包括︰
   
  • 禁止向某些人士或實體供應、售賣、移轉或載運軍火或相關物資;
  • 禁止在某些情況下,提供關於軍事活動的技術意見、協助或訓練;
  • 禁止向某些人士或實體提供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或為該等人士或實體的利益,而提供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
  • 禁止處理屬於某些人士或實體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或處理由該等人士或實體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及
  • 禁止某些人士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過境。

 
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